Re: [新聞] 蔡英文幕僚們怒了!挨轟貪污集體要柯文哲

作者: jeromeshih (以謹慎態度來面對問題)   2019-08-05 16:14:29
這個坦白說,講了就提出證據,不然至少也說有誰
否則看看之前柯怎麼說的
針對韓國瑜批蔡英文要僑胞告洋狀,柯表示:
老實講,我不太喜歡看就是這樣子,指控人家要有證據,一二三四,因為我是外科醫生,我很習慣,你要指控人家,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把它寫清楚
柯在7月也說過同樣的話
媒體再度提出質疑,像是法務局長袁秀慧、前文化局長謝佩霓請辭等,都是北市府先否認過?柯文哲反問,「北市府的誰?」「我覺得是這樣,指控人家要有證據嘛!這1、2、3、4把它列出來,我們會一起做檢討」
在葛特曼指控柯涉器捐案時,柯文哲辦公室表示:
「指控別人的人,有責任與義務去提出他指控別人的證據,如果沒有證據,那就是不實指控。所以我們柯文哲競選辦公室呼籲葛特曼先生,盡速針對他今日的言論,做詳細的說明。」
不過現在看來好像做法又不一樣了
有柯學說新解以及註釋嗎
是否有人能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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