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心得] 違停應該立即開單,並且發簡訊,立即開走

作者: oftisa (oo)   2019-08-03 22:02:12
※ [本文轉錄自 car 看板 #1THPBMJI ]
違停就應該立即開單,否則會違停的人就是覺得停了也不會怎麼樣
根本不屌交通亂成怎麼樣
這就是管理無能造成的
所以違停就應該立即開單才有用
而且設備就會自動發送訊息給車主,車主有3分鐘時間把車開走
假如3分鐘沒開走就連續開罰,這樣才有用
甚至開罰第2次就改成2分鐘內開走,第3次就要1分鐘內開走
之後就吊銷駕照
訊息還應該使用國產通訊軟體,發展國家產業
反觀現在政府機關居然使用韓國的LINE,到底在想甚麼?
腦袋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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