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228檔案轉移 國民黨聲請停執駁回

作者: Rrrxddd (RRXD)   2019-07-25 20:14:39
228檔案轉移 國民黨聲請停執駁回
18:53
2019/07/25
中時 王己由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今年5月宣布,經促轉會審定國民黨通報的檔案清冊後,決議其中有
關「二二八事件」與動員戡亂等33筆史料為政治檔案後,發函國民黨要移歸國有,國民黨
不服處分,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移歸國有執行處分,北高行審理後,認為本件沒
有急迫情事,聲請不符法律規定,今(25)日裁定駁回。本案可抗告。
國民黨去年10月間,向促轉會通報4萬3095筆檔案,經促轉會逐一檢視,初步排除約2萬筆
非屬政治檔案,經審定認為,其中涉及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當時,國民政府、民間
各界對事件處理意見、決策及特定人士於事件期間活動紀錄,以及動員戡亂體制、戒嚴體
制的建立及施行,包括1945年8月15日以後政府機關(構)頒定法律命令;政黨舉行的會
議、議案、黨內執行動員戡亂、戒嚴等33筆相關檔案,符合促轉條例對政治檔案的定義。
因此發函國民黨,要求文到次日起30天內,將33筆檔案原件,移歸國發會檔案管理局。國
民黨不服處分,向促轉會申請復查還沒有結果,直接向北高行提出聲請停止原處分執行。
合議庭審理認為,原處分命國民黨文到30日內,將檔案移歸國有,權衡原處分影響的利益
是私有檔案財產,促轉會納入檔案法管理使用,事涉公益;原處分只是命將檔案移歸檔案
局,檔案不會因此滅失,因此國民黨的利益難認為有重大影響,聲請不符合急迫情事要件
。國民黨也未釋明原處分執行,會有什麼「難以回復損害」情事,以及有什麼權利必須法
院介入救濟保護的必要,本件聲請與與停止執行要件不符,應駁回。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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