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貪汙治罪條例 第4條

作者: Makubex82   2019-07-25 02:49:32
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
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如果是自己行李箱偷帶就算了 頂多罰錢了事
可是這些人動用總統車隊去運菸 就完全不一樣了
要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這可是重罪
竟然有人說
黃國昌不應該這樣爆出來
應該私下跟蔡英文講 靜靜的處理就好了
免得影響選情 我看了也是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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