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請使用者多加注意我國保護兒少的法令

作者: mark2165 (greggpopovich)   2019-07-24 15:42:56
※ [本文轉錄自 SYSOP 看板 #1TD-O6jj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SYSOP
標題: [公告] 請使用者多加注意我國保護兒少的法令
時間: Wed Jul 24 13:00:52 2019
請本站使用者多加留意,
於使用本站服務時遵守我國保護兒少之各項法規,
勿任意發表或散布不當之資訊,
違者將負法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要點如下:
一、請遵守保護兒少個資的法令
除有正當理由(如急難協尋)外,
請勿發表或散布含有兒童及少年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各種資訊。
尤其是文章或報導之內容為:
兒童及少年遭身心虐待、遺棄、遭拐騙綁票、
於家事案件為當事人或關係人、
於刑事案件之當事人或被害人,
或遭利用拍攝或錄製暴力、色情之影片或照片……等。
違者,依法負法律責任。
請參考: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與保障法第69條、第49條、
第56條、第89條,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14條、第48條。
二、切莫製造、持有、散布兒少遭性剝削的資訊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依法指以下情況:
(一)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
(二)利用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
(三)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
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
(四)使兒童或少年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等行為。
除對兒少進行性剝削乃嚴重之犯罪外,
製造、持有或散布兒少遭性剝削之資訊(包含照片、影片、圖畫),
或散布有使兒少遭性剝削之虞之資訊,
均屬於應嚴格禁止之犯罪行為,
違者,應負刑事責任。
本站若知悉亦將依法主動移請檢警單位偵辦。
請參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40條、第8條。
三、非十八禁看板禁止發表任何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的資訊
禁止於本站非十八禁看板發表、散布任何有害兒童及少年
身心健康之資訊(如血腥、暴力、色情、賭博),
違者,依法負法律責任。
請參考:刑法第235條,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1條、第94條。
批踢踢實業坊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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