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慘!吳宗憲恐面臨無期徒刑、億元罰金

作者: yuxds (cody)   2019-07-23 02:18:37
1.新聞網址︰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74169
2.新聞來源︰SETN
3.新聞內容︰
慘!吳宗憲恐面臨無期徒刑、億元罰金
國安局爆出驚天醜聞,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爆料,總統府侍衛室人員吳宗憲,竟透過負責
執行總統專機任務的華航高層,預訂高達9800條,市值近七百萬免稅菸品企圖夾帶入境,
蔡英文總統得知本案相當震怒,已責令國安局依法進行行政調查,並配合司法單位偵辦。
對此,立委鄭運鵬表示,關於此案的涉案人員總統府侍衛室人員吳宗憲,恐面臨最重處無
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
鄭運鵬在臉書表示,關於官員利用總統出訪走私逃稅一案,他要求除了罰款以外,涉案公
務員應依3條罪責移送法辦包括:《貪汙治罪條例》第四條 (重大貪污行為之處罰)、刑
法第一百三十一條 (公務員圖利罪)、懲治走私條例。
鄭運鵬並列出相關條文,貪汙治罪條例第四條 (重大貪污行為之處罰),有下列行為之一
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一、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
二、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
三、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或有其他舞
弊情事者。
四、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
五、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 (公務員圖利罪):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
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懲治走私條例第十條 (包庇走私罪):公務員、軍人包庇走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4.附註、心得、想法︰
不過就是一個幫忙代訂的菜鳥
結果刑期最重竟然是無期徒刑
我看小英現在很不爽
吳宗憲十之八九要被拿來祭旗幫大官背黑鍋
人生就這樣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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