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扯! 監院認定管兼職文章 裴偉:沒有一篇是管寫的

作者: Makubex82   2019-07-03 13:39:04
監察院的陳師孟和英系監委 彈劾管中閔
壹傳媒回覆的公文 管中閔是在擔任台大教授期間
就與該公司完成口頭約定供稿給壹週刊作為社論
雙方只有口頭約定 並未有任何合約
監察院的理由是
「固定、長期、持續」的收入就構成兼職要件,已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 第14條: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監察院不敢提的是
根據銓敘部(臺銓華參字)第46252號函,依司法院大法官,「報社特邀專欄供稿,倘不
涉職務上事務,尚無禁止之規定」,因此為專欄供稿,銓敘部早已表明為法所不禁,如今
監察院以在專欄投稿取得稿費作為認定兼職之依據,顯然於法無據。
此外,依據司法院(院字)第2508號函「公務員在報紙雜誌投稿、或著作書籍出版,收受
報酬或編輯研究學術之雜誌刊物,均非所謂經營商業」,可見於報刊雜誌投稿並非從事業
務行為。
而且彈劾也與台大校長職務早已無關
只是要弄臭你 往管中閔身上抹屎而已
※ 引述《diefishfish ()》之銘言:
: https://www.storm.mg/article/1444230
: 監院認定管中閔兼職文章 裴偉:沒有一篇是管寫的
: 大校長管中閔遭控,擔任公職期間替壹週刊匿名撰寫社論,遭監察院彈劾,並移送公務員
: 懲戒委員會。公懲會今日開第一次準備程序庭,前壹周刊社長裴偉以證人身份出席,並於
: 庭上表示,
: 監察院先前認定為管中閔所寫文章,其實都非管所寫,
: 因為在管擔任政務委員後,他便要求管寫文時不要碰政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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