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司法院:不給貪污法官薪水沒辦法活下去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9-07-02 11:07:33
※ 引述《Hsinxyzzyx (新)》之銘言:
: 法官貪污"確定"以後,停職期間給半薪,因為他生活所需,沒這些錢不能活下去
首先,這是公務人員任用法與公務人員俸給法的規定。
依法停職接受調查與審判,停職期間領取本俸的一半,不包括專業加給,也就是說
對於一般公務人員來說,大概就是全薪的1/4,由於法官還有高額的專業加給,所以
大概是遠小於1/4。
貪汙「確定」代表已經宣判,此時就可以解職,以後就不會再有薪水。
但是即便解職,解職前的停職期間領取半俸,依然不用追回。
因為這段期間當事人無法就業工作,只能配合調查,所以才有此設計。
如果判決是回復現職,則當事人還可以領取停職期間的全部薪資。
這項規定是軍公教一體適用,並非只針對法官,如果黃國昌覺得這規定不對,那麼
他應該是要提出法律修訂案,直接修法,而不是抓著新任大法官來問他依現行規定
辦理對不對。呂太郎一定只會說依目前法律就是這樣做,這不是保護法官而已,而
是保護全體的軍公教在停職期間的生活所需。
要改就是修法,是針對所有軍公教,黃國昌不可能不懂這種道理,所以他其實只是
在作秀而已,然後就有一些不明事理的笨蛋,認為呂太郎在護短,保護貪汙法官,
說白一點,黃國昌真的想要改這點,直接提案修法就好,去問呂太郎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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