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南海控股標下雙子星案 投審會今以不利國安為由予以駁回

作者: kuninaka   2019-06-28 07:36:56
: 1. 投資人母公司百慕達商南海控股有限公司自行於財報揭露其大部分業務及員工均位於中國
: 內地,附註說明依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經營分部」之披露而言,南海集團應視中國
: 內地為集團之註冊國家;
: 2. 百慕達商南海控股有限公司的行政總裁為中國籍,且其董事會下設之4個委員會中,負
: 責營運及制定政策方向的執行委員會有過半成員是中國籍,而負責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
: 及組成暨委任行政總裁,向董事會提供推薦意見的提名委員會,5名成員也有2名是中國籍
: ,顯示中國人高度參與百慕達商南海控股公司之營運、政策方向。
: 3. 香港商南海發展有限公司之股票已全部質押予香港商中國數碼公司,而香港商中國數
: 碼公司於截至2019年5月31日,中國人於董事會席次過半(4/7),已具控制力;另外,香
: 港商中國數碼公司3席執行董事有2席為中國籍,且董事會下設之審核、薪酬及提名委員會
: 大陸人均占總成員之二分之一,顯示中國人高度參與香港商中國數碼公司營運、財務、人
: 事方針。
: 綜合前述事由,足證本案有受中國政府或人民掌控或影響該國內事業營運之疑慮,爰依外
: 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認定對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本案予以駁回。(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 )
第 7 條
下列事業禁止投資人投資:
一、對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國民健康有不利影響之事業。
二、法律禁止投資之事業。
投資人申請投資於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而限制投資之事業,應
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或同意。
第一項禁止及第二項限制投資之業別,由行政院定之,並定期檢討。
所以搞半天是認為中國人很多的外資
會有對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國民健康有不利影響之事業。
早說嘛,證明南海中國人很多要很久ㄇ
另外想請教香港商中國數碼公司是在5/31,中國人於董事會席次才過半嗎
我個人認為,有一名董事是中國人就應該禁止囉
除非中國人加入民進黨
這樣才是愛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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