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國昌fb-經濟部騙外行人

作者: elle ( )   2019-06-27 19:33:40
前情提要
2019.02.27
顧立雄也認為,依照目前中資定義,有兩個,
一是陸資持股要超過3成,
二是陸資握有控制力,
以目前法規來看,南海控股並非符合中資定義,
但若就背後「實質最終受益人」,
因為南海控股入股陽信銀尚未到10%,
金管會無法審大股東適格性。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9-02-27/213135
這是今年二月新聞
顧立雄明確指出
依法規來看
南海不符合中資定義
不是指
南海控股入股陽信銀是三年前通過的時候
https://m.ctee.com.tw/livenews/aj/a91617002019062718140821
再來
投審會現在依照哪一條法律駁回?
政府可以不依法行政嗎?
如果是因為雙子星案超過80%
可以審查大股東適格性
顧立雄
時空環境不同了
你是否應該出來說明
在確定已知南海
大股東適格性有國安疑慮後
可否繼續對陽信銀行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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