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反送中的另一種聲音

作者: fordmvp (無名氏)   2019-06-23 16:16:01
※ 引述《kiowa12345 (空光遠流浪)》之銘言:
: 當眾人都在一頭熱的反送中,難得看到了支持送中條例的聲音。秉持正反並陳的原則,貼
: 出來以供討論。
: https://youtu.be/tHQgTV-dbcw
: 我個人傾向於這位youtuber的說法。但我看的是現實面,那就是不管送中條例通過與否,
: 事實上大陸的公安部門早已在香港設點,而像銅鑼灣書店店長、李明哲等人也會被莫名抓
: 捕到大陸去,所以送中條例只不過將中共這種抓捕引渡的權力予以形式化,從檯面下搬到
: 檯面上。就算送中條例不通過,也不會影響中共檯面下的實質抓捕引渡行動。
: 另外,反送中將送中條例說得有百害而無一利,這點也有問題。至於具體是什麼問題,這
: 位youtuber已經說得很清楚,臺灣寬鬆的司法制度實際上也是間接促成送中條例修訂的推
: 手之一。更別說之前在台灣殺了人的港男回到香港卻只能以竊盜罪受審的司法漏洞。
: 在我來看,反送中只不過是港獨勢力的又一次借題發揮。雖然我是抱著同情的心態去看反
: 送中行動的抗爭,但其實送中條例的修訂背後也潛藏著許多不得已的脈絡和良善的立意。
: 我認為那些「不得已」也是我們需要去了解的
: 假如中共是港台共同的敵人,那麼把敵人妖魔化並無助於我們打敗敵人,唯有知己知彼才
: 能百戰不殆
這是鬼扯,這要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一大堆。
第一,香港可以把中、臺分開處理,不是要解決在台灣殺人的港人問題嗎?扯中國幹嘛?
第二、因為香港是「屬地主義」,所以港男只能給台灣審,但只要改成「屬人、屬地
」混和制。就可以解決了。就是港人無法引渡時,用司法互助請台灣把證據
給香港,讓香港自己審。
第三、送中也可只送中國人逃到香港的,但是香港人的不可以送中,一樣司法互助
證據給香港。
第四、香港司法制度比中國好多了!香港司法制度世界聞名,中國超爛,任何一個
司法制度完善的國家都不願意把自己的人民送去司法制度爛的國家審,避免
自己的人民接受不公平的審判。香港本來就有司法獨立權,一國兩制
港府當然要保障港人不受中國司法審判,只能怪中國司法制度爛,又沒有
司法獨立、收賄嚴重、又一大堆政治判決。
根本就是拿台灣當藉口偷渡中國,更何況「銅鑼灣書店事件」,中國只能偷偷抓人
事實上這是違法的,香港有司法獨立權,即使有引渡條款,也是香港警察抓人
引渡外國或中國,哪有中國或外國警察直接到香港抓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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