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科技部對技轉業務人員太寬鬆,沒有領導力

作者: oftisa (oo)   2019-06-18 21:55:17
CTIMES
科技基本法修法奏效 學界新創績效創新高
https://pse.is/HT3SW
研發成果交易處分價格,會受到外在環境因素變化,影響處分損益的結果,此為技轉定價
預測常面臨的不確定風險,不可歸責執行技轉業務的人員,修法新增免責規定,可使技轉
人員放心、更有衝勁的貢獻所長。
不可以究責就是有問題的制度,當然也要看究責到底是什麼意思?
假如有刑責當然就不需要了,但是業績太爛就應該將人員淘汰
難道這樣也不行嗎?
公務員最大的問題就是無法接受壓力測試,只是詢問一下決策時的想法
就好像是要了他的命,好像是在責備他一樣;一副不能懷疑的樣子,他們會說這樣是尊重
所以公務體系就是大家都當好好先生,不敢得罪別人;
出自每個人的自尊自大,無法承受壓力
而且連事後檢討哪裡錯了,對公務員來說都是在懲罰他們
並且說不能只看結果,我們已經很辛苦了,一副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所以就不能檢討
不能討論、不能檢討、不能懲處、不能淘汰失職人員
對部屬來說,當然是永遠不要檢討、懲處是最好的
但是領導者不能順從擺爛、偷懶的劣根性
應該矯正錯誤的文化,建立正確的制度
就算交易處分價格不好預測,但是業績太爛就應該開除,換人
台灣又不是只有這些人而已,為什麼工作機會止能讓他們抓緊緊呢?
公務員抱持著吃大鍋飯、捧鐵飯碗的心態;杯葛事後檢討
反而還會控訴檢討是秋後算帳,非常無恥
交易處分員就跟股票交易員、期貨交易員一樣;當然要有業績
業績太差當然就要開除,重新招募有能力的人
科技部長放任部屬卸責,訂定錯誤的制度,國家怎麼會有效率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