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香港逃犯條例」的探討

作者: chengcti (版主請投我一票!)   2019-06-16 11:50:23
呼籲香港政府馬上與台灣簽署引渡條約
台灣政府 一直敞開大門等待香港政府
但是北京政府藉機阻擾
遲遲不願意香港政府與台灣政府簽署
其心可誅
※ 引述《tipsofwarren (tipsofwarren)》之銘言:
: ※ 引述《fordmvp (無名氏)》之銘言:
: : 1.所謂不通過「逃犯條例」,也就是「引渡條款」,香港就會變成「犯罪天堂」
: : 這種說法根本是「造謠」!
: : 只要「司法互助」把犯罪證據交給香港就可以了!
: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43525702
: 我現在才發覺很多網民不了解 審判權/管轄權.
: 香港是屬地主義, BBC 是英國媒體, 夠公正了吧!
: 台灣對這起港男殺人案具有司法管轄權,意即就是可以審判嫌疑人,
: 讓其服刑。台灣是「屬地主義」── 不管哪一國人在台灣犯罪,
: 台灣都有權管轄。
: 而香港法律也是屬地主義,但陳男所涉犯罪行為在台灣,
: 「原則上這個案子,香港對陳男沒有管轄權,
: 除非該男在香港已經有預謀(有犯罪行動、有犯罪計畫,只有犯意不算)。
: 如果是在台灣臨時起意的,香港就不能處理他。」台灣律師劉炯意對BBC中文說。
: 香港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傅華伶回應BBC中文,
: 「他的行為結果都在台灣發生,和香港沒有實質上的聯繫,
: 所以很難以殺人罪在香港提起訴訟。」
: 更重要的是, "當初港方建議家屬來台報案「是正確的」,
: 不然案件在香港受理,程序會更麻煩。"
: 既然家屬在台灣報案, 你要台灣把證據交給香港? 真是天才!
: 心得:
: 1. 唯一能讓兇嫌受到該有的處罰, 就是把陳男抓來台灣受審.
: 無奈, 任何民主國家都不能濫用國家機器, 沒有法律, 不能亂抓人.
: 2. 你的建議是假賽, 回去多讀書
: 3. 台灣陸委會要求港府 "以司法互助之名, 行逮人之實",
: 我想以香港司法系統的嚴謹, 沒有引渡法不可能會去抓人.
: 上面那個 bbc 連結就有提出許多海外犯罪的案例, 包含林克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