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香港人在台灣殺了人 烙跑回香港也ok嗎?

作者: c1951 (QQ)   2019-06-15 09:38:37
https://reurl.cc/Zd0E3 唐慧琳的論述
https://reurl.cc/0b5kA 游淑慧的論述
看完她們2人論述 大致的理解是這樣
如果有一天 香港人在台灣殺了人 趁沒發現前 烙跑回香港
然後台灣人發現這香港人的殺人事證 由於台灣和香港並沒有簽罪犯的引渡條約
無法引渡回台灣坐牢 香港政府也不會判這個香港人殺人罪 這樣你們覺得ok嗎?
作者: royroy666 (老鼠)   2019-06-15 09:39:00
這個之前不就有新聞案例了我記得有個香港情侶吧 來台灣 結果回去時只剩男的女的被他殺了 屍體的細節就忘了
作者: libramog (莫古)   2019-06-15 09:40:00
那跟台灣簽阿 跟中國簽也是引渡到中國 不是台灣
作者: wie23 (wie23)   2019-06-15 09:40:00
是的
作者: kuninaka   2019-06-15 09:40:00
問題又不是這個怎麼可能跟台灣簽
作者: jungkailin   2019-06-15 09:41:00
相對的,台灣去香港犯罪跑回台灣也沒事!
作者: libramog (莫古)   2019-06-15 09:41:00
香港凶手 香港自己也能修法下去審判阿 怎麼會只想丟給他國處理
作者: jungkailin   2019-06-15 09:42:00
這可以讓犯罪集團有個思路,就是去xx然後回xx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19-06-15 09:42:00
重點..可以跟台灣簽呀...其實腦袋可以拿來思考的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9-06-15 09:42:00
公海到了嗎/
作者: odesai (odesai)   2019-06-15 09:42:00
簡單啊,把中國大陸排除在外,這樣大家應該就沒意見了
作者: libramog (莫古)   2019-06-15 09:42:00
不能跟台灣簽 然後說是台灣案例造成的 接著全交給中國?
作者: royroy666 (老鼠)   2019-06-15 09:42:00
作者: libramog (莫古)   2019-06-15 09:43:00
這問題其實全世界都有 但是各國最相信的應該是自家法院先要互信才能互助才會開始引渡連加拿大審孟晚舟也要加拿大先審完才會引渡
作者: kuninaka   2019-06-15 09:47:00
怎麼可能跟台灣簽 你在幻想什麼中共就是要送中國
作者: doctorboy (還記得咖啡的味道)   2019-06-15 09:49:00
重點是!不信任中共好嗎!!!台灣也一樣阿!中共講的再美好的事都因為曝光後不再被相信了!是說...中共怎麼跟宇宙大韓導有點像XD
作者: libramog (莫古)   2019-06-15 09:50:00
就是不信任中國才會鬧成這樣阿 香港先放棄讓自家法院審根本笑話
作者: kuninaka   2019-06-15 09:53:00
不然你以為在鬧什麼
作者: wangsanmin (...)   2019-06-15 09:53:00
但是現在是送回中國不是送回台灣阿 問題在這
作者: z739 (極)   2019-06-15 09:54:00
支持反送中,香港會把殺人犯交給台灣嗎?
作者: doctorboy (還記得咖啡的味道)   2019-06-15 09:55:00
微博搜尋不到、NHK被斷訊、警察要打記者不就是這樣!阿~還有進中聯辦不讓記者跟拍也一樣!
作者: sutekidesune (喵的~~喵咪)   2019-06-15 09:56:00
最簡單改成,屬人主義,只要香港人任何地方犯法,法院
作者: jojoway (FATE)   2019-06-15 09:56:00
這些論述是不成立的 連案例都沒搞懂
作者: berryc (so)   2019-06-15 09:57:00
在台灣殺人要被送去中國審判你要嗎?
作者: eskawater (哀思咖)   2019-06-15 09:57:00
公海到了嗎
作者: sandemo (桃園死忠老牛迷)   2019-06-15 09:57:00
你是韓粉?
作者: a19851106 (雪特)   2019-06-15 10:00:00
不ok阿 可是你要香港引渡到台灣要過中國這關阿
作者: guolong (+9吼溜肯)   2019-06-15 10:04:00
唉,五毛真的能指鹿為馬到理直氣壯
作者: jiayuan (jiayuan)   2019-06-15 10:07:00
港人在台犯罪當然是只能給港審理
作者: dadasho (Ada)   2019-06-15 10:10:00
你在台灣發廢文也會被送中 知道吧
作者: zirca (竹楓)   2019-06-15 10:10:00
完全不相關的問題,在轉移焦點嗎?
作者: ferrisw   2019-06-15 10:15:00
所有的法律都要面對執法者是不是公平公正,重點是對岸很難讓人相信公平公正,更有可能是莫需有…
作者: powerSwift (powerShit)   2019-06-15 10:36:00
抱歉,反送中仍然是反送中,不要趁機偷渡
作者: cksxxb (胖小喵)   2019-06-15 10:36:00
台灣犯案的香港人送中國幹嘛?台灣人在香港犯案送中國幹嘛?真要簽不會直接台灣香港司法互助?
作者: casio0406 (casio0406)   2019-06-15 10:44:00
重點在於條例中包含中國也可以引渡罪犯好嗎?完全就是中國滲入香港司法
作者: Zsanou   2019-06-15 10:55:00
用轉移焦點來說自己客觀理性
作者: lantieheuser (lanti)   2019-06-15 11:01:00
認真要弄清楚,花點時間就弄得清楚,我剛在底下那篇也重新推文講了一次。不想弄清楚只想罵中國的,講再多還是要罵,沒甚麼好討論。這問題得處理,可以討論怎麼處理,但完全拒絕改變不太可能。主張屬人的司法管轄權,港人港審當然是解決辦法,工程有點大。其實在香港開一個司法特區讓中、臺可以派人赴港審理,判決後在特區裡執行似乎也無不可。技術上不知道有無問題。
作者: yahoody (A-RON)   2019-06-15 11:21:00
雙方達成協議台灣調查的證據給香港就好了,哪那麼難,送中條例很明顯只是藉口
作者: FlashGet (泰迪大叔)   2019-06-15 11:42:00
就跟台灣簽阿 香港在孬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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