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為什麼民選首長沒有試用期?

作者: kid33   2019-06-06 10:15:27
很多工作 甚至公家機關的公務人員
都有試用期
為什麼民選的市長沒有試用期
把人民騙一騙
就可以保障四年有工作
甚至保有行政權 立法權說是要監督 力量也有限 有時只淪為狗吠火車而已
如果人民被騙
難道只能忍受四年嗎?
雖然有罷免的權力 但要出動的資源成本較大 且不定會成功?
wh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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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9-06-06 10:16:00
自己不罷免 怪別人
作者: f124 (....)   2019-06-06 10:17:00
KMT的在這站沒有 DPP的試用期是20年
作者: ganninian (喔喔)   2019-06-06 10:17:00
說得是 有試用期狗英早就滾了
作者: Zcould (夜火千影)   2019-06-06 10:17:00
一樓說得好,有罷免可用,一年就是試用期
作者: kuninaka   2019-06-06 10:18:00
有阿一年阿可罷免
作者: xxxcv (世界遺產旅遊計畫)   2019-06-06 10:19:00
這真的很不公平,民選首長到任4個月可以自由換工作,選民還要到職一年才能開除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9-06-06 10:21:00
樓上 不爽 去修法啊! 嗆你不敢啦
作者: xxxcv (世界遺產旅遊計畫)   2019-06-06 10:27:00
你要覆議嗎,放假研究一下
作者: MBAR (MBA高清)   2019-06-06 10:33:00
民選首長如果到任四個月就有不爽的人連署要罷免,然後就要開始跑一連串的程序,那民主國家的首長還能做事嗎?兩黨只要輸了就這樣玩就好啦,我輸掉的隔天就開始發起罷免
作者: mikepopkimo (Mike)   2019-06-06 10:37:00
照這樣規定,馬英九上任第一年獨派就大團結要讓他滾反之 小英也是
作者: ssiou (科科~~)   2019-06-06 10:37:00
試用期一年,我比較不爽的,竟然沒有綁約,想走就走根本詐騙集團
作者: xxxcv (世界遺產旅遊計畫)   2019-06-06 10:47:00
為了避免動盪,應該要綁約一年
作者: sorabird   2019-06-06 10:48:00
我是覺得應該要訂出賠償金 沒做完任期的要賠償每次重新
作者: xxxcv (世界遺產旅遊計畫)   2019-06-06 10:48:00
雙方都要綁約,不然選舉,罷免權不對等
作者: sorabird   2019-06-06 10:49:00
補選的費用 辦一次選舉不用花錢嗎還有因為市政空轉造成市民的損失
作者: toastegg (toastegg)   2019-06-06 10:50:00
如果有試用期還得了 每年每天都在選舉
作者: sorabird   2019-06-06 10:50:00
或是說違約金 市民跟市長關係算是委任契約嗎XD 承諾四年結果別說一半 一上任就想跑 那就賠違約金阿總統重要的職位都可以讓沒經驗的去當 我覺得以後新鮮人面試 公司也不要用沒經驗打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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