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酒駕殺人 VS 種大麻沒殺死任何人

作者: radiohead56 (電台頭5566)   2019-06-02 08:09:03
台灣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酒駕再犯致死處無期徒刑,但這次修法並未修改刑期,仍維持在酒
駕撞死人處3年到10年有期徒刑。
  
《刑法》曾將酒駕致人於死從最重可處有期徒刑7年提高到10年。然而,即使5年來國內光是
當場命喪酒駕者輪下者就有735人,卻仍無任何一名法官對任何一名酒駕者,求處最重刑責
的判例。根據法務部資料統計顯示,實務上法院對所有酒駕累犯判處的平均刑度只有4.1個
月!
  
然而,在台灣,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製造(種植)、運輸、販賣大麻,處無期徒刑
或至少7年以上有期徒刑。過去幾年許多實際案例中,我們都可以發現,台灣的法律及相關
判決基本上認為種植大麻比起酒駕撞死人是更可惡的行為。
  
酒駕輕判在台灣是事實,去年桃園一名廖姓男子清晨酒駕返家,超速撞上站在路邊的陳姓男
子,害他拋飛重摔當場慘死,陳妹妹親眼目睹一切,廖男卻立刻逃逸,遭逮辯稱以為撞到電
線桿;法院認為「應予重懲」,但最後卻僅判刑3年10個月。
  
今年,台中也有一名陳姓男子已有多次酒駕前科,2月時再度酒後駕車,行經路段處時高速
逆向衝撞,導致彭姓男大生、鄭姓女騎士傷重身亡;目擊民眾指出,陳男撞死人後醉醺醺地
下車,駕駛座還掉出一罐高粱酒瓶,陳男不關心傷者狀況,還先彎腰撿酒,隨後見兩人倒地
已無氣息,竟然囂張直言:「撞死就撞死了,看要怎麼處理趕快處理,我要回家睡覺!」最
後台中地院僅判處陳男7年徒刑。
  
讓我們來思考一下:酒駕撞死人後肇事逃逸,或是酒駕再犯奪走兩條人命且態度囂張。這些
殺人惡行跟種植大麻或販賣大麻的可惡程度真的是一樣的嗎?
  
種植大麻或販賣大麻絕對殺不死任何人,頂多是如菸酒一般影響人體健康,且科學期刊早已
證實大麻對使用者或社會危害性遠低於菸酒,種植或販賣者卻必須面對至少7年起跳的刑期
,這樣的法律是合理的嗎?
  
2010年發表於權威醫學期刊「柳葉刀」(The Lancet)上的一項研究,分析了20種最常見的
藥物的危害性,結果顯示,整體危害性最高的藥物是酒精,遠遠比大麻、LSD、MDMA、K他命
甚至古柯鹼都來得高。
  
所以,整體來說對社會最有害的物質就是酒精,然而其受到的法律管制卻是最寬鬆的,甚至
酒駕撞死人的刑期也普遍偏低,遠遠低於其他所謂法定毒品的相關刑期。
  
康健雜誌的報導曾指出:「在台灣,酒精危害大於毒品。」精神科醫師出身的衛福部司長諶
立中也坦言:「我覺得『酒』會是台灣最大的物質濫用問題。」然而,政府編列用於酒癮治
療的預算,1年只有少少的1500萬元,卻要在4年內花100億元來「反毒」?
  
如果政府挪個一點點反毒預算來處理酒精的問題,相信台灣的公共健康就會有重大的改善。
然而,眼見酒害的代價如此高昂,危及個人、他人及公共安全,甚至禍延下一代,但政府卻
置若罔聞,有醫師痛批:「政府對酒癮防制根本麻木不仁。台灣要進入已開發國家行列,是
遠遠的不入流。」也有醫師被問到酒害防制政策就嘆氣道:「我覺得非常無力,但都不是我
的病人讓我無力,而是政策讓我無力。」
  
這代表政府的反毒方向明顯錯誤,明明造成社會危害最大的大魔王酒精,卻只用根木棍輕輕
拍它,其他危害比酒精低的藥物,卻張牙舞爪的拿狼牙棒猛砸。如此迷幻的邏輯,誰能跟我
們說說政府到底嗑了什麼?
  
你們看看
酒駕判的比賣大麻還輕
賣大麻不會殺人 酒駕會
酒精造成的死亡比例更是比海洛因古柯鹼還恐怖
酒精才是真正的大魔王
這種判決真的是太超過了
遲遲不修法
中華民國真是落後國家
原文網址:https://reurl.cc/8Rykg
作者: genheit (genheit)   2019-06-02 08:37:00
要吸毒滾去白人國家去吸
作者: bossanovajoe (BOSSA)   2019-06-02 09:26:00
樓上的,當你家人癌症的時候,你就會希望用大麻治療你家人
作者: genheit (genheit)   2019-06-02 09:54:00
大麻治療癌症?????那個是止痛,不是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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