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RkOtW3t.png
雖然三讀過了還是討論一下吧
韓國瑜的事情其實也就那樣沒啥好一直討論 等上法院看證據判決就知道了.
酒駕撞死人 10年起跳有沒有人覺得會太重?
比如說 其他犯罪有哪些會判到十年有期徒刑的
之前一堆殺人案記得判的都在十年內
再犯 累犯 有未來五年內限制的必要嗎?
這個出於什麼考量我想不出來
然後連帶人責任(借車租車的 一起乘坐的)還是沒規範進去
也沒有沒收作案工具條款
這兩條比在那邊計較刑期幾年重要多了吧
選總統是明年的事
不先討論一下對自己切身相關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