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大巨蛋環評引進人數與容留人數爭議

作者: runacat (貓尾巴)   2019-06-01 02:35:44
最近本版有很多文章在討論關於環評的引進人口數、容留人數以及防災避難人數的話題
我本來覺得這應該是每個關心大巨蛋的人都去了解的話題,但是現在想想
所有的資訊都散落在政府網站、簡報還有媒體上,真的不是每個人都有時間去一一了解
所以我先來整理一下目前為止的資訊。
此外,因我所學專業並非建築、交通或環境相關,所以仍有部分問題我無法回答
1. 大巨蛋有好多「人數」,這些人數又有甚麼意思?
官方其實有大巨蛋「人數」的說明,但是它是藏在政府公開網頁的一個小角落
https://taipeicity.github.io/tpe_dome/FAQ.html
A.契約人數:臺北市政府與遠雄巨蛋公司於95年3月簽訂的BOT契約中並未明訂以後營運
時可能引入的總人數,但契約第七條7.2節規定,遠雄巨蛋公司須依規定興建「四萬席觀
眾席位」的室內體育館。也就是說,大巨蛋體育館未來開放營運後,除了工作人員及比賽
期間的球隊人員外,最多允許4萬位觀眾進入館內;至於其他附屬設施及附屬事業的建築
物部分,可引入人數則應依市政府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B.引進人口數:依「臺北文化體育園區整體規劃案-體育園區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
定稿本)」所載,大巨蛋體育館引進人口數為40,000人,體育園區附屬設施引進人口數為
19,833人,合計59,833人。惟上述40,000人係引自大巨蛋的觀眾席位,而19,833人則係其
他附屬設施及附屬事業的建築物計算污水量之計畫服務人口數,並非大巨蛋興建營運後可
能引進的最大人口數。
C.容留人數:依照「臺北市特定場所容留人數管制規則」所列之第三類(百貨商場、超
級市場、經指定之臨時大量聚集人潮之場所及其他類似場所)規定,大巨蛋「影城及商場
」未來營運期間的容留人數應含括從業員工數及按「扣除廚房、儲藏室、櫃檯、梯間及廁
所等非消費性空間之特定場所實際使用樓地板面積」,以每1.5平方公尺核算1人之原則推
算所得之總人數。本項人數係於建築物取得使用執照後,由消防局視現場實際使用狀況核
定,故目前尚無法精確核算。
D.防災避難人數:主要係以「防災避難」為考量,可就建築物之內、外部分別估算人數
,再合併計算後,推估人員可否於適當時間內完成疏散避難?但基於安全考量,本項人數
的推估應考量各種不同災害情境,以盡量極大化方式估算,而不受引進人口數或容留人數
的限制。
其中容留人數及防災避難人數的核定,則是在由林洲民主持的
107.9.20第506次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中才有決議,其中資訊提到兩點
1.審查會決議都審防災避難模擬人數將等於容留人數
2.防災避難模擬人數(容留人數)將依照107.09.13的都市設計防災審查專家學者
座談會之結論
(這邊我就想抱怨北市府,這個專家學者座談會的內容居然沒有專頁紀載,
是放在不同網頁的簡報內,徒增民眾閱讀困擾)
https://reurl.cc/dgza6
座談會的結論之一為「防災避難模擬人數(容留人數)之計算,以環評核定引進人數
59833人為基礎,加上園區可能停留人數(X),前開數據由遠雄自行檢討並提至委員會審議」
於是傳說中的59833+X就在這邊誕生
想當然耳,當時一定有很多人對於這個人數的設定質疑,在去年九月十三日
都審會新聞報導中就有一段
作者: LoveIvy (妖夢)   2019-06-01 02:37:00
我覺得他們要好好把林這種惡意放話的好好讓他失去公信力一直都是在容留人數上面做把關現在cable新聞也在帶風向說李文宗受命要讓市府內部妥協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19-06-01 02:39:00
看看以前台北市的網頁,沒差
作者: LoveIvy (妖夢)   2019-06-01 02:40:00
都審會委員們無論做了什麼都會被林的說法綁架這種每次開都審會的前一天的指教 之後還會繼續的
作者: nmrfarm (義得仁和滅菌槽)   2019-06-01 02:44:00
大推這篇
作者: capirex (′・ω・`)   2019-06-01 02:49:00
不入流想找人吞蛋不成 現在就各種黑 真下流
作者: pttxo (火頁很久)   2019-06-01 02:53:00
推 感謝您的整理
作者: markyu64 (mark)   2019-06-01 02:57:00
無解!遠雄就要你讓!跟你耗!就爛到合約到期!2022給萬安蓋還有一堆拆蛋派的在那卡!就放給他爛!因為問題再搞愈大
作者: LoveIvy (妖夢)   2019-06-01 03:00:00
合約多虧了護樹團體 還有500多天
作者: ALANISAGOD (源)   2019-06-01 03:01:00
詳細整理,推
作者: raygod (...)   2019-06-01 03:01:00
事實上遠雄不妥協,給蔣萬安來蓋也蓋不了...
作者: pp520 (異理啊議!!!)   2019-06-01 03:02:00
push
作者: markyu64 (mark)   2019-06-01 03:03:00
都審也別再審或慢慢拖就給他拖到合約到了!主打卡到八年
作者: aa55667878 (ohoh)   2019-06-01 03:12:00
推整理
作者: acln0816   2019-06-01 03:40:00
環保局的第二個選項等於不同意70000人啊 那不是要求要控管在59833而已?最終要70000而且又不脫鉤的話 就是只能重做環評啊哪來其他選項可以選?反倒是李文宗要求脫鉤才是直接要推翻都審決議的...而且林也沒說不能改變脫鉤的結論 只是要遠雄正式發文來後再討論 沒有毛病啊
作者: shihkai (加油吧~)   2019-06-01 04:01:00
我補充環評的程序,環評只審開發案對環境的影響並不會規定你開發案的規模,是那開發單位的事情
作者: LoveIvy (妖夢)   2019-06-01 04:03:00
我建議市府做Q&A澄清稿杜絕林再度放話吧 他下一次一定
作者: shihkai (加油吧~)   2019-06-01 04:04:00
也就是說開發單位提5萬人或7萬人都可以
作者: LoveIvy (妖夢)   2019-06-01 04:04:00
還會出招的
作者: acln0816   2019-06-01 04:05:00
前提不脫鉤 然後人數是59833 那就沒有70000的空間啊 要70000就當然要重環評
作者: shihkai (加油吧~)   2019-06-01 04:05:00
但是提送版本過的話,開發內容有變更就是提環差
作者: acln0816   2019-06-01 04:06:00
環保局的第二個選項要怎麼達成不脫鉤又有70000且不用重環評?那李文宗跟遠雄這邊想要把不脫鉤的前提打破才能達到不用重環評又有70000
作者: shihkai (加油吧~)   2019-06-01 04:07:00
環評並不會限制你說只能提哪個版本
作者: acln0816   2019-06-01 04:09:00
林也沒說不可 只是要遠雄正式發文而已難道第二個選項的意思是就可以用70000 只是要控制在59833 那意義何在?形式上說你有70000的額度 但要求你只能用59833 這在幹嘛?
作者: qkenny   2019-06-01 04:15:00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9-06-01 07:29:00
第二選項就是當有活動預估超過萬時,請提管控計劃給主管單位審查你不可能每天都超過五萬人,沒必要只接把環評標準拉那麼高
作者: duduchiau (夜貓子)   2019-06-01 08:12:00
不是很懂 既然不放水不刁難 如果選項2有前例可循 也合法可執行可監督 林有什麼理由堅持不能用環保局的選項2?他也不是辦理環評的專家 要不要重做環評為什麼不能尊重環保局?還是說 環保局是迫於壓力才給了選項2 其實並無前例?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9-06-01 08:24:00
推整理
作者: zoeapezoo (streptococcusagal)   2019-06-01 08: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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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em (流水)   2019-06-01 09:53:00
不太清楚上面d大說的堅持是從本文哪段資料來,可能我漏看...照原PO的文章來看,看來是之前遠雄沒提過選項2;而文章中說108.5.30的會議還是採用了選項2,大概是遠雄這次提出了申請
作者: kuloda (kuloda)   2019-06-01 09:56:00
脱鉤根本沒問題,更不會是圖利,講好就好了容留人數就是59833+X,防災避難要拉高安全係數哪有差講錯,容留人數就是59833
作者: ddabc1234 (後輩)   2019-06-01 09:57:00
推整理。真的
作者: kuloda (kuloda)   2019-06-01 09:58:00
防災避難只是要模擬在「70000人的情境下可否安全避難」你容留人數是59833,用70000+X去模擬只是提高安全係數就表示我雖然容留是59833,但我的避難連70000人都沒問題這只是防災安全係數要抓多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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