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台北許淑華要打公宅制度欺負人了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9-05-20 00:40:22
原因是這個
http://bit.ly/2Yz1YtZ
台北市第一個採用分級租金補貼的健康公宅,開放入住才一年就傳出爭議,有住戶投訴,當
初公宅租屋合約3年一簽,但今年(2019年)卻因為多領了1個月的年終獎金,超過了財稅標
準,1月收到通知,3月就要他們搬離,後來才發現合約上有一條但書,需每年審核財稅資料
,但許多住戶並不知道,光是入住添購家具就花了10多萬,現在住不到1年就被迫搬離,痛
批市府根本是惡房東。
民進黨議員許淑華表示,「現在政府不是希望說年輕人住公宅,就是要幫助我們脫貧嗎,我
們只不過多領了一點年終獎金,多領了業績獎金,就因為這樣要被政府趕走,這情何以堪,
所以他們有點被政府欺騙的感覺。」
議員強調,有21戶被迫搬遷,另外有70多戶也可能面臨同樣命運,目前都發局打算取消85折
優惠,或調漲租金,最快一個月內會訂定方案。
作者: lwamp (堯堯)   2019-05-20 00:42:00
DPP正常發揮
作者: raygod (...)   2019-05-20 00:43:00
nah如果是獎金這種不可預期的收入造成資格不符確實不好
作者: s89162504 (阿本)   2019-05-20 00:43:00
這樣就要叫人搬出去 算是挺不合情理的吧
作者: raygod (...)   2019-05-20 00:44:00
這算是預想之外,應該是要好好處理的
作者: geminiyc (YC)   2019-05-20 00:44:00
照合約走 不好嗎?
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2019-05-20 00:45:00
你資格不符還要想優惠 是不是看不起公務人員?
作者: asderavo (asderavo)   2019-05-20 00:46:00
可以提高房租到跟週遭市價一樣,如果薪水下來房租也再往下調但是要限一年,不能因為這樣就一直賴著住
作者: Riya520 (GO!!!!!!)   2019-05-20 00:48:00
台灣人的毛病 合約不看清楚等到出事了才找民意代表喬
作者: raygod (...)   2019-05-20 00:48:00
預期外的收入較別人馬上打包,只能說合規定但不通人情
作者: ct412133   2019-05-20 00:49:00
我倒不認為是合約看不清楚,說真的搬家很煩年終這種東西本來就很難說會領到幾個月,只是145已經算不錯的收入了,給不給你繼續住都很為難
作者: raygod (...)   2019-05-20 00:51:00
都發局調漲租金這可以
作者: live1002 (XD)   2019-05-20 00:51:00
一句照合約走就處理掉的事XD直接說不能為人開先例就好
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2019-05-20 00:52:00
叫公務人員不通人情 被懲戒你負責嗎
作者: johnny12728 (韋)   2019-05-20 00:52:00
說真的145萬已經算是給你留空間了吧....
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2019-05-20 00:53:00
是有多少人能年收145萬? 超過請讓出好嗎
作者: ct412133   2019-05-20 00:53:00
我是覺得145也開太高了,雙薪的話起碼一個月薪是6萬這在台北算低收嗎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9-05-20 00:53:00
規定可以討論修正 但不要給人耍賴的感覺 這樣以後公宅更沒人敢讓你蓋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9-05-20 00:53:00
可是年終如果算是不可預測的,那公宅就會有低固定薪,高獎金的漏洞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9-05-20 00:56:00
我覺得一開始符合入住資格 後面六年應該不用再審核收入是否超過標準 除非超過一個相當倍數例如年收突破300萬之類 不然這樣住起來比一般租房子還不安定
作者: poeoe   2019-05-20 00:58:00
..不審核就是卡住其他更需要的人阿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9-05-20 00:59:00
公宅考慮的條件也不是純粹給最需要的人 否則怎麼不是遊民住滿了再換輪到其他人「家庭」收入145萬在台北市 並不是說條件多好的家庭
作者: live1002 (XD)   2019-05-20 01:00:00
其實最後一段就有說拉,不用搬走就是漲租金啊
作者: poeoe   2019-05-20 01:01:00
145萬沒多好 但是有其他更多更差收入的人排隊要住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9-05-20 01:01:00
收入的標準是每人每月月薪56K,一般年輕人有這收入不用搶公宅了吧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9-05-20 01:01:00
還有其他收入更低的在後面等啊!
作者: poeoe   2019-05-20 01:02:00
本來就只是在收入還不夠時的補助政策 收入到了本就該換人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9-05-20 01:06:00
審核期跟通知搬離給的期間可以寬鬆些,其他還好
作者: yyc1217 (somo)   2019-05-20 01:06:00
不過年終獎金的確很難預測 是真的該調整
作者: ct412133   2019-05-20 01:06:00
我是這樣想,如果是一個人,要搬很簡單
作者: yyc1217 (somo)   2019-05-20 01:07:00
也許連兩年都超過的話再搬會比較好
作者: ct412133   2019-05-20 01:07:00
但家庭搬家是相對麻煩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9-05-20 01:09:00
這種差一個月的 通常固定薪資本來就很高了好嗎…真的會需要幫助嗎?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9-05-20 01:09:00
年收145萬其實已經頗為寬鬆了,會因為多領一些就超過就代表原本就很接近那條線,以後沒那麼需要的人就會多考量
作者: poeoe   2019-05-20 01:10:00
如果覺得麻煩 可以讓年收離145萬很遠的家庭入住阿
作者: johnhahaha (小毛)   2019-05-20 01:10:00
不仔細看合約 還出來怪
作者: ct412133   2019-05-20 01:10:00
沒有設定低的優先拉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9-05-20 01:11:00
放寬了一些就失去標準了,社會福利就是這樣,總要劃出那條線來,無論你怎麼放寬都會有人剛好壓在線上
作者: poeoe   2019-05-20 01:11:00
年收接近的自己可以評估要不要承擔風險
作者: johnhahaha (小毛)   2019-05-20 01:11:00
一堆人比你還需要房子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9-05-20 01:12:00
是的,風險是需要去評估的,越靠近的人就應該風險越高
作者: amano (多愛自己一點)   2019-05-20 01:12:00
有些推文很中肯 老實說 推購10萬元家具不是每戶都付的出來添購
作者: ct412133   2019-05-20 01:13:00
我是可以接受給踩線邊緣的人一些緩衝空間,但不要放的太
作者: amano (多愛自己一點)   2019-05-20 01:13:00
那些不是真正弱勢的人住到裡面去 還要四處嚷嚷自己很有錢真是讓人看不下去
作者: ct412133   2019-05-20 01:14:00
過頭,畢竟公宅也是要讓人住的安心
作者: amano (多愛自己一點)   2019-05-20 01:15:00
就這案來說 我希望許議員繼續打 不要放縱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9-05-20 01:15:00
搬家的緩衝可以給長一些,收入審核的標準放寬一樣會有人吵,放寬到都沒人吵的時候公宅就不公宅了
作者: fedona (Solanin)   2019-05-20 01:17:00
藍綠車鎮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9-05-20 01:17:00
amano 許淑華一元要的是放寬放縱好嗎…你有沒有看完全部的文字敘述??然而台北市政府則是不想放寬放縱
作者: amano (多愛自己一點)   2019-05-20 01:18:00
D大抱歉 我看完就忘記了 金魚腦一枚XDD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9-05-20 01:18:00
例如今年新竹的中低收入戶生活津貼,就因為地價調漲所以有滿多原本壓在線上的今年領不到,也不能就放寬標準
作者: raygod (...)   2019-05-20 01:23:00
新家全套家具連ikea隨便買都超過十萬吧
作者: lynchen (guan)   2019-05-20 01:43:00
照合約走不好嗎?
作者: pchome321 (wendy)   2019-05-20 01:46:00
年收145萬跟人搶什麼社福
作者: amano (多愛自己一點)   2019-05-20 01:48:00
之前興隆公宅開箱是含家具的喔 十萬應該是另外買的
作者: gigiii1134 (水課)   2019-05-20 02:04:00
年收145萬的去租房啦
作者: amare1015   2019-05-20 02:09:00
推BUMAS大說的~
作者: wiiplay (水龍蟬背...)   2019-05-20 02:13:00
公宅有照顧弱勢的意義年收高就取消補助,收取市場行情的租金,或終止合約吧!嘖,那個議員...
作者: sturmpionier (sturmpionier)   2019-05-20 02:20:00
破145你還跟人搶公宅喔
作者: aa384756 (yst)   2019-05-20 02:22:00
要人馬上搬有點沒人情味 漲房租以示懲罰怎樣?
作者: gleen18 (阿孝)   2019-05-20 02:31:00
照合約走+1
作者: LiangNight   2019-05-20 03:07:00
請市府堅持好嗎
作者: moomin60129 (小玫)   2019-05-20 03:18:00
又白癡了
作者: x21198 (地殼的傳令兵)   2019-05-20 04:31:00
最後一段就寫漲租金啊
作者: dxoxb (噗噗)   2019-05-20 06:17:00
一堆低底薪高獎金的工作張菲林志玲連健保都是繳最便宜的 要不要乾脆改到連張菲林志玲也能租公宅
作者: kuloda (kuloda)   2019-05-20 06:43:00
在邊緣的給點緩衝空間合理,我覺得可以調整
作者: LoveIvy (妖夢)   2019-05-20 07:14:00
假造收入的人就可以鑽漏洞申請公宅...最好有膽在叫
作者: nrxadsl (異鄉人)   2019-05-20 08:06:00
一個月56K才會超過根本不需要公宅
作者: wendy1wang (北鼻硬卡兒)   2019-05-20 08:08:00
議員只要能打柯,什麼爛事都接
作者: William   2019-05-20 08:30:00
以報稅資料時間來查根本有一年多的搬家準備時間,說太突然擺明就是不理合約想用賴的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9-05-20 08:39:00
找民代喬有人知私下要值多少錢嗎?了不起,一開始怎符合資格的
作者: spector66 (天氣預報)   2019-05-20 08:39:00
超過級距又不是事後才訂出的
作者: nrxadsl (異鄉人)   2019-05-20 08:43:00
領超過五萬六還要租公宅……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9-05-20 09:13:00
合約是拿來幹嘛的
作者: ginhwa (ginhwa)   2019-05-20 09:18:00
這本來就是針對一定收入以下年輕人給予的補助啊你超過標準還佔著不走等於排擠到其他需要補助的弱勢族群
作者: k24315315   2019-05-20 09:37:00
柯已經說過了,法律、規定就訂在那,不遵守幹嘛訂?而且年收百萬憑什麼跟人家搶社福...訂145有標準有點低
作者: piggywu (piggy)   2019-05-20 10:01:00
頂多改成一年內忍受所得漲幅5%. 如果超過,代表有能力去負擔ㄧ般租金. 還有一堆排隊等的呢..別佔名額了!
作者: maddeath ((>_<))   2019-05-20 11:10:00
公宅本來就是優先給有需要的人承租,新聞中這案例,薪資就已經在規定上限邊緣了,所以才會多領一個月年終就超標,這種人是在搶什麼公宅阿!!根本貪便宜
作者: cactus44 (鋼彈仔)   2019-05-20 11:32:00
貪便宜,找議員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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