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15人凌駕700萬人的民主笑話

作者: yeurus (yeurus)   2019-05-19 03:44:00
邏輯沒衝突,因為人民有修憲的權利,
請反同方努力達到修憲門檻,
把憲法改成無論大法官怎麼解釋同志就唯一死刑不會變
我樂觀其成喔
幫你補一下修憲門檻:
須經四分之三的立法委員同意(86名立法委員)及公民投票(經過半數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國民投票同意)
目前可以公投人口為1975萬人
立委先不管,要半數以上還缺兩百多萬,加油!
※ 引述《rodneytw (桂圓紅棗茶)》之銘言:
: 公投結果絕對高於大法官釋憲
: 原因:公投=直接行使"三民主義"之"民權"
: 大法官只是對於法律條文的解釋
: 所以憲法上的民權行使結果,本來就高於大法官解釋條文。
: 再者,大法官是總統任命的,沒有總統就沒有大法官,所以總統大於大法官。
: 總統是全國人民選出來了,公投也是全國人民意志的選擇,所以可以得出公投=總統>大於大
: 法官。
: 真不知道那些主張大法官位階高於公投的,到底懂不懂什麼是「主權在民」,什麼是「人民
: 有權、政府有能」?
: 同婚這種違法違憲、撕裂族群的法案,居然還有人甘願違背道德跟良心為它狡辯?
作者: taiwanhi (台灣Hi)   2019-05-19 03:46:00
下次公投是否同意教會財產全部平分給全國民眾不用管憲法保障財產權,因為公投絕對高於憲法
作者: as6633208 (okokokiknow)   2019-05-19 03:52:00
邏輯確實沒錯啊,憲法是國民大會制訂的也可以修憲,就說明憲法也是一種民意的共識,所以怎麼會大於700萬的民意呢?
作者: yeurus (yeurus)   2019-05-19 03:53:00
目標要放大一點啊,修憲把保障財產所有權拿掉不是跟乾淨利落所以700多萬>900多萬?最後一次修這門檻的國民大會的票率是83%喔
作者: amethystsky (amethystsky)   2019-05-19 07:20:00
許多民意其實是民粹 大法官釋憲的大法官雖然是總統提 但也要立委們同意
作者: xuane (xuan)   2019-05-19 12:22:00
修憲有界線的喔!曾有修憲案被大法官宣告違憲的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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