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已結婚之同性伴侶可以ㄧ起入伍嗎?

作者: funliung (洛虞)   2019-05-19 02:47:19
認真回你一下好了
軍中是規定伴侶不得有直屬的關係
也就是說其中一個不能為另一伴的直屬長官(如連、營長)(簡單來說就是有分配工作跟打
考績的權利)
當然我也相信可能會有是直屬關係然後有在交往的
但就看有沒有人去申訴
基本上這種很忌諱的有人申訴都會盡快處理
然後 軍中跟社會上一樣,都有一定的組成是同性戀
工作能力也與是否為同性戀無關
事實上真正戰爭時 你能相信的就是你身邊平常和你一起訓練的袍澤
不論他是否為同性戀
然後我也沒聽說過因為是同性戀而被要求退伍的
工作權跟是否為同性戀無關
軍人的職責就是保衛國家與人民
這個是否為同性戀並不衝突
如果真的要討論
我想也是在集團結婚的部分
軍中的集團結婚如果有同性戀申請
是否會同意報名這我就真不知道了
※ 引述 《vmlinuz (vmlinuz)》 之銘言:
:  
: 想像一下,兩位男男/女女的已結婚同性伴侶一起手牽手去應徵入伍,請問募兵處可以收
: 嗎?可以要求ㄧ起入同一部隊嗎?
:  
: 或是在軍中相識,從同袍弟兄變為同性伴侶,放假後一起去辦結婚,部隊可以請他們退伍
: 嗎?還是怎麼處理比較好?
:  
: 請問以軍中部隊來看,怎麼看同性結婚問題?
:  
:  
作者: saiyuki1412 (Eating)   2019-05-19 03:26:00
你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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