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對同婚立法看法

作者: asderavo (asderavo)   2019-05-19 00:35:31
雖然可能會被噓,不過談一下
我覺得民進黨這件事情應該可以有一點彈性,在立法上不要寫婚姻,用其他詞去取代
以讓同性戀能享有法律上權利為目標,而不執著名稱要婚姻、民法之類的
不過都已經通過了,唉
因為畢竟公投有700萬票投在對立面,不能不顧及他們,這點妥協我會覺得必要
等他們死的差不多再慢慢改成婚姻跟民法就好
現在網路上又在傳很多上次公投,投的是專法跟民法用哪一個,不是否決同婚等等
我的天,這個雖然沒錯,但是對反對者來說
直接的感受就是政府在玩文字遊戲
你還去跟他說:
我們沒有用民法,而立了一個新法去用民法,而且名字也是婚姻,是遵守你們公投的文字
說明哦~
老人肯定爆氣,這根本在挑釁
傳那些圖根本是在刺激反對者
要改變想法很難,但是起碼容忍
都已經立專法了是不是可以不要在專法出現婚姻去刺激老人,
雖然我不是法律專業的,
但應該能讓法條裡面一個婚姻詞都沒有,卻能讓同性戀族群能享有該有權利的作法
有實際目的達成就好
如果你說啊實際就是能結婚,法律權利也都一樣,只是沒有寫結婚有什麼不同?
嗯,我覺得老人爽就好,不需要跟他們解釋兩者其實一樣,也不用爭辯
最好文字上寫的越複雜越好
這樣大家生活都開心,這樣不也挺好
作者: kuninaka   2019-05-19 00:36:00
你擔心什麼 明年DPP就會被教訓下台了國民黨修法刪掉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9-05-19 00:38:00
差不多這樣沒錯反同真的會被挺同氣死,不講還好,愈講愈黑。
作者: emmy41124 (不想出門)   2019-05-19 00:40:00
你怎麼不覺得他們就是要故意氣反同的?像我看一群文盲崩潰就覺得很爽
作者: girl10319 (凱莉)   2019-05-19 00:41:00
看文盲崩潰很爽啊呵呵
作者: OdinSword (OdinSword)   2019-05-19 00:41:00
上次才潑老人水 臭死 一起來撕裂社會
作者: sd810305   2019-05-19 00:42:00
薪水老闆也用津貼名義給你好了,底薪1w8也不違返法律,反正都有領到了
作者: yoseii (yoseii)   2019-05-19 00:49:00
有人一直說去年投反對票的是被國民黨洗腦,哈囉,你們真的以為他們其實不是反對同婚的嗎?邏輯?如原PO形容的,其實很多人根本不反對同婚、但也沒有特別支持,只是討厭你們玩弄文字遊戲而已,還回來嘲笑別人文盲還一天到晚在網路上崩潰刷存在感,罵別人阻撓你們的幸福反正 700 萬反對票在那裏,你們要如何解讀無所謂,我只知道大民進黨要推什麼東西,民意或法律基本上都可以無視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9-05-19 00:55:00
700萬同意立專法的被歸類成反對票,幫QQ
作者: yoseii (yoseii)   2019-05-19 00:56:00
去年拼命罵專法、今年又拼命捧專法,幫QQ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5-19 00:56:00
樓上 他們是同意立沒有婚姻結婚等字眼的專法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9-05-19 00:57:00
樓上,可以再去看一下公投第12案主文如果看不懂,我可以解釋給你聽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9-05-19 00:58:00
你不用解釋什麼啦 愈描愈黑 他們要的就是沒有婚姻的專法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9-05-19 00:59:00
那就要另立公投了,2018年的公投可沒有這條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5-19 01:00:00
有那一條 是看怎麼解讀而已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9-05-19 01:00:00
哪一條說不能立有婚姻字眼的專法,幫我找找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9-05-19 01:00:00
你可以繼續挑釁沒差,我覺得只會激怒他們出來投票而已,沒有其他效果。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5-19 01:01:00
如果沒有的話 你的法條就直接寫同性婚姻法不就得了?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9-05-19 01:01:00
現在不是在討論公投內容嗎,又變挑釁了?
作者: emmy41124 (不想出門)   2019-05-19 01:01:00
公投沒有說不行,想要這樣規定就自己去發起新的公投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9-05-19 01:01:00
他們就是反同婚 就這麼簡單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9-05-19 01:02:00
你說有,那幫我找出來,謝謝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5-19 01:02:00
法條內容的同性婚姻也改成結婚登記公投內容就是婚姻啊 公投辯論時 提案人也是說不叫婚姻啊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9-05-19 01:03:00
公投內容就是婚姻是哪一條??
作者: tingyp   2019-05-19 01:03:00
一開始反同方公投主文是寫反對同性婚姻啊.但違憲被退回
作者: emmy41124 (不想出門)   2019-05-19 01:03:00
那還不都是為了滿足反同的邏輯才修正的字眼,不然他們整天靠北靠木的,真的是吃人夠夠耶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5-19 01:03:00
民法婚姻是指為我國法律婚姻的定義寫在民法婚姻章節啊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9-05-19 01:04:00
所以現在有修改民法婚姻了嗎?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5-19 01:05:00
所以就是公投 關於婚姻(民法裡寫的那種婚姻)是否限1男1女有啊 你套用民法的婚姻準則啊
作者: tingyp   2019-05-19 01:05:00
可以去看林昶佐517在立院發言.有把反同方提案過程講滿清楚
作者: emmy41124 (不想出門)   2019-05-19 01:06:00
公投主文明明是寫「民法婚姻」四個字,可不可以看了再來啊民法明明一個字都沒動,你說整部法改了哪個字?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5-19 01:07:00
民法婚姻就是婚姻啊 現在的婚姻就是民法規範的
作者: tingyp   2019-05-19 01:07:00
就算專法不偷懶超連結民法.只要專法內容有出現"婚姻"2個字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9-05-19 01:07:00
你說政府在玩文字遊戲,怎麼不說下福盟提案時就在玩文字遊戲呢
作者: emmy41124 (不想出門)   2019-05-19 01:07:00
哪條法律規定婚姻這兩個字只能出現在民法裡?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9-05-19 01:08:00
公投主文全部都是提民法婚姻喔
作者: tingyp   2019-05-19 01:08:00
反同方一樣不會接受好嗎!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5-19 01:09:00
不然國外也有跟動漫結婚的那種 但這不是公投要規範的因為民法婚姻就是有法律效果的婚姻啊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9-05-19 01:09:00
像是公投提的是民法婚姻,你自己卻把民法兩個字拿掉,是不是也在玩文字遊戲呢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5-19 01:10:00
你的解讀著重於前者 他們的解無著重於後者你的解讀著重於前者 他們的解讀重於後者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9-05-19 01:11:00
bignoob 簡單講 他們就是反同婚 結果你們搞專法 他們內心不滿 但也沒想太鬧事 結果你們一直激怒他們是怎樣 是要大家乾脆打一架解決 還是內戰拼輸贏? 你們拿到該拿的就好啦 不要一直嘴
作者: emmy41124 (不想出門)   2019-05-19 01:11:00
公投明明是要用「民法婚姻」以外的形式,專法婚姻跟民法婚姻差了一個字好嗎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5-19 01:12:00
你的解讀是民法婚姻四個字綁死 他們的解讀是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9-05-19 01:12:00
不要一直嘴??不是在討論公投主案嗎你可以推文 我不行嗎??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9-05-19 01:13:00
算了 我放棄 你們繼續戰吧
作者: tingyp   2019-05-19 01:13:00
跳回這篇說的.立一個內容不會出現"婚姻"字樣的專法讓反同
作者: emmy41124 (不想出門)   2019-05-19 01:13:00
萌萌都要投靠KMT準備明年換人上臺修法了,你說他們沒想鬧事XD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5-19 01:13:00
假設啦 當初第十案被否決 民法婚姻不該限於一男一女理論上應該修民法把限於一男一女改掉結果修法者把一男一女改成不同性別的結合
作者: cblade (cblade)   2019-05-19 01:14:00
同婚沒特別意見,但是明顯這種玩法傷到DPP,一堆還傻傻的嘲
作者: tingyp   2019-05-19 01:14:00
接受但實務上做不到.這點內政部跟法務部在委員會協商時有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5-19 01:15:00
四個字都不一樣喔,你要嘲笑反對者這樣改的人不識字嗎?
作者: cblade (cblade)   2019-05-19 01:15:00
諷公投的人
作者: tingyp   2019-05-19 01:15:00
說明:"按戶籍法規定,只能採用正面表列的「結婚」兩字"
作者: emmy41124 (不想出門)   2019-05-19 01:15:00
嗯嗯所以民法婚姻還是限一男一女啊,同志用的是專法婚姻,不一樣好嗎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5-19 01:16:00
我說的是如果第十案被否決時 民法婚姻應該把一男一女改掉結果被改成不同性別 ,不同性別和一男一女 每個字都不一樣這就是民法婚姻和專法婚姻 他們公投要的本來就不只是法律
作者: pal42204 (四二二零四)   2019-05-19 01:18:00
看老不死崩潰蠻好笑的,以為自己投贏了結果還是被當屁,嘻嘻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9-05-19 01:18:00
wfelix我有一篇文章跟你討論,可否去看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5-19 01:18:00
名稱不一樣 而是實質內容也得有差別
作者: emmy41124 (不想出門)   2019-05-19 01:18:00
???看不懂你要表達什麼耶實質內容有差就會違憲啊
作者: tingyp   2019-05-19 01:18:00
實質內容有差別不就是違憲???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9-05-19 01:19:00
wfelix我有一篇文章跟你討論,可否去看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5-19 01:19:00
當然你可以說當初是公投名字不一樣但內容一樣的法律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9-05-19 01:19:00
原po說會戳到人的就是專法婚姻 vs 民法婚姻當說詞的這種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9-05-19 01:19:00
違釋憲嗎? 問題是大法官人選疑慮大啊! XDDD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9-05-19 01:20:00
反正就是愛用這個戳嘛, 很好戳繼續戳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9-05-19 01:20:00
大家請去上去看我的文章,有寫的很清楚
作者: tingyp   2019-05-19 01:20:00
大法官贊成的比例是馬英九提名的比較多耶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9-05-19 01:21:00
wfelix我有一篇文章跟你討論,可否去看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5-19 01:21:00
因為提案人的論述全部都是要另立專法[用不同方式]保障
作者: cblade (cblade)   2019-05-19 01:21:00
其實就如同原PO講的,2020傳統+宗教的反撲 才是要擔心的
作者: cblade (cblade)   2019-05-19 01:22:00
要搞到KMT再完全執政 真的悲劇
作者: tingyp   2019-05-19 01:22:00
不同方式是指要專法內容完全不能出現婚姻兩個字嗎???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9-05-19 01:22:00
大家請去上去看我的文章,有把公投始末寫的很清楚大家不用再跟W大爭論請上去看我的文章,有把公投始末寫的很清楚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9-05-19 01:24:00
有婚姻就戳到啦, 你沒看到另外兩個版本怎麼弄的?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9-05-19 01:25:00
大家不用再跟W大爭論請上去看我的文章,有把公投始末寫的很清楚
作者: cblade (cblade)   2019-05-19 01:25:00
版規2-16 沒必要這樣一直重覆推好嗎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5-19 01:26:00
民法婚姻規定=民法婚姻規定的內容一樣可以這解釋
作者: tingyp   2019-05-19 01:27:00
不討論有無出現"婚姻"2字.另兩個版本實質內容一定違憲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9-05-19 01:27:00
好,抱歉,我只是希望公投內容不要讓反同扭曲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9-05-19 01:27:00
反同才是玩文字遊戲 連自己白紙黑字的東西都要反悔 還怪人!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5-19 01:27:00
當然也可以說是民法婚姻規定以外的法律違不違還是必須要釋憲啦
作者: tingyp   2019-05-19 01:28:00
所以不用超連結.立一部很厚的同性婚姻專法規定:下略N字反同方就能接受?
作者: wynne556699 (上狗癮)   2019-05-19 01:30:00
文盲就乖乖閉嘴 自己看錯題目還來秀下限 可憐死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5-19 01:30:00
反同方可以認同 同性永久結合專法 但不能是婚姻
作者: tingyp   2019-05-19 01:30:00
然後這部很厚很詳盡的專法完全不能出現婚姻兩字
作者: tingyp   2019-05-19 01:31:00
不能是"民法的婚姻"還是不能是"婚姻?後者違憲喔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9-05-19 01:32:00
各位版友,如果對於反同公投不了解,可以上去看我的文章,我有把公投始末寫出來
作者: emmy41124 (不想出門)   2019-05-19 01:32:00
他們計較的東西違憲,根本不用拿出來討論了謝謝
作者: d125383957 (不可信任)   2019-05-19 01:34:00
文盲玩文字遊戲玩輸就崩潰啊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9-05-19 01:34:00
e大,你說對了,但還是要把始末寫出來,以免反同又說慌扭區
作者: tingyp   2019-05-19 01:34:00
"婚姻"這兩個字只能給異性戀使用←要再請大法官解釋一次有無違憲嗎?
作者: Kaids (凱凱)   2019-05-19 01:35:00
我堅持不動民法被我同溫層幹死,今天立專法已經是我贏了我認為婚姻一詞應該與同志朋友共享
作者: tingyp   2019-05-19 01:36:00
反同方如果只計較"文字"還可以好好協商.但明明就是連實質內容都不願意給同性享有平等的權利何況內政部說按戶籍法規定必須正面表列的結婚兩字.難不成還要再立一個同性永久結合戶籍登記法給同性使用?
作者: b94703083 (0rz.tw/R9iEK)   2019-05-19 02:06:00
不是婚姻就違憲啊,一直跳針
作者: lword (Ali)   2019-05-19 02:07:00
年輕人挺同比例偏高 國民黨連這議題都不拉攏年輕人才真的是沒屁用婚姻一詞在這議題上其實不容有任何模糊也沒有必要模糊
作者: nlriey (NN)   2019-05-19 02:43:00
反同氣死就氣死R 文盲死活幹我屁事
作者: chenyei (documentarian)   2019-05-19 03:26:00
一下子怕老人一下子怕中共,你們到底有多怕啊?這樣活著不累嗎
作者: Tmac750715 (....)   2019-05-19 04:24:00
覺青、吱吱的同溫層就是厚 以為只有老人、教會反同喔只是喊的比較大聲而已 很多人等著明年kmt選上再廢掉這法
作者: toheart0101 (toheart)   2019-05-19 04:31:00
還在崩潰哦??選上再說啦 哈哈
作者: evan81117 (evan)   2019-05-19 05:56:00
那兩個陪襯專法也不是玩文字遊戲嗎? 顆顆
作者: chichang49 (ichi)   2019-05-19 09:27:00
其實投反對是希望只用民法稍微修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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