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普世價值是反同?

作者: LensofTruth (the Eye of Truth)   2019-05-16 22:47:08
感覺有些人真是莫名其妙,明明知道反同是錯的也硬要反?
人多就是對的,那韓藍教 納粹也都是對的.
你共產黨喔?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18-05-16 22:47:00
可以這麼說
作者: ARCHER2234 (土波)   2019-05-16 22:48:00
普世價值就是佛渡眾生啊!大家去當和尚不要當甲甲啦
作者: ssiou (科科~~)   2019-05-16 22:48:00
反同是錯的?那公投結果怎麼說?台灣人還是很保守的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19-05-16 22:50:00
公投叫你們滾,你是靠北三小
作者: LensofTruth (the Eye of Truth)   2019-05-16 22:51:00
公投少就反,可憐
作者: hanyi0923 (hanyi)   2019-05-16 22:52:00
雖然基於自由原則覺得應該可以結婚,但其實挺同才是改變現狀,跟納粹不能類比。
作者: LensofTruth (the Eye of Truth)   2019-05-16 22:53:00
怎不說 同性戀石刑也是對的?
作者: s097010 (麥當胖胖堡)   2019-05-16 22:53:00
作者: hanslins (hanslins)   2019-05-16 22:53:00
這個就標準正義魔人,連美國都被反撲了,你要說服大家,難道要像共產黨對新疆一樣用教育的?
作者: hanyi0923 (hanyi)   2019-05-16 22:55:00
社會運動經常只論理性的對錯,但沒有考慮社會的規則(法律)是基於人的習慣。
作者: gfabbh (David)   2019-05-16 22:55:00
大部分臺灣人都不反同,只反同婚,我甚至覺得大部分是能接受同性家庭,只是有不少人認為這不該被稱為婚姻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9-05-16 22:58:00
說什麼呢?知道當年民法制定一夫一妻制時多少人反彈嗎?政府還不是照做了
作者: gfabbh (David)   2019-05-16 22:58:00
簡單說,同婚或類似概念在臺灣存在是能被多數人接受的,但要與一夫一妻的傳統婚姻混為一談,就引發不少反感
作者: yyc1217 (somo)   2019-05-16 22:59:00
法律無法改變偏見 但是不能為偏見服務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9-05-16 22:59:00
民進黨政府要有當年解放黑奴般聯邦政府的決心
作者: Hayleybear   2019-05-16 23:00:00
如果是普世價值為何可以公投?怎不去問提案人跟同意收
作者: yyc1217 (somo)   2019-05-16 23:00:00
然後人與禽獸無異也出現在當年的社論中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9-05-16 23:00:00
然後一夫一妻制並不是傳統好嗎?中國傳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作者: pollux945 (已經變老謝了)   2019-05-16 23:00:00
我堅決反男同,女同看情況決定
作者: hanyi0923 (hanyi)   2019-05-16 23:01:00
西方國家的民主自由或者少數群體的權益都是一次一次像切香腸一樣獲得的,用一次修法就達成目標顯然不現實,而且重點在民眾還不習慣那個環境,因此我覺得用專法不用民法或者字面上沒有婚姻,只要比以前進步就好了,不用太悲觀。
作者: pollux945 (已經變老謝了)   2019-05-16 23:01:00
中國古時候商賈常有平妻也就是一夫多妻,方便管理各地產業
作者: gfabbh (David)   2019-05-16 23:02:00
一個已存在幾十年的婚姻體制還不能稱為傳統嗎?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9-05-16 23:05:00
曾經存在數百年才是最傳統的XD
作者: gfabbh (David)   2019-05-16 23:08:00
要幾百年呀,那大概也沒有東西能被稱為傳統了。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9-05-16 23:12:00
意思是你的論點不夠堅強,很容易被反駁,這也是反同派最終只能訴諸感性的原因,因為他們也知道辯論不過挺同派不過好玩的地方就在這裡,我們的國民顯然感性派比較多XD不然也不會有韓選總統這種事
作者: hanyi0923 (hanyi)   2019-05-16 23:17:00
問題是政治本來就不是純粹理性的吧,不然英美為什麼會需要修那麼多次憲法而不是一步到位,公投的結果我覺得可以看作是台灣還沒準備好接受這個程度的進步,所以需要接受妥協,等待下一次機會。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9-05-16 23:26:00
川普也反同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9-05-16 23:29:00
我倒希望不管哪個版本,司法院大法官們可以在修法後共同宣布這就是同性婚姻專法,就是同性婚姻權的保障,擊碎那些人的愚昧認知。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9-05-16 23:44:00
男女平等,現在也還有重男輕女的觀念啊,難道台灣大多數人都重男輕女,女性就沒資格跟男性平權嗎???
作者: chenyei (documentarian)   2019-05-17 00:54:00
邏輯正確
作者: Kaids (凱凱)   2019-05-17 01:04:00
普世價值是挺同啊,這麼明顯。
作者: lword (Ali)   2019-05-17 01:19:00
這件事還真的得小英這種硬幹的才有辦法過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9-05-17 03:39:00
不如說台灣人根本不在乎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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