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林岱樺版同婚(同性結合)專法逕付二讀

作者: chocholove (可愛小球球)   2019-05-06 23:13:21
※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1Sq4yAmY ]
作者: chocholove (可愛小球球) 看板: gay
標題: Re: [新聞] 林岱樺版同婚(同性結合)專法逕付二讀
時間: Mon May 6 23:13:10 2019
※ 引述《KAnderson (人類蠕動精華)》之銘言:
: 是的,容我補充一下。
: 簡單來說,林岱樺版(背後是王雪紅的基金會)同性結合法草案有三大特色:
: 1.反對同性伴侶使用「婚姻」之名建立關係。
: 2.同性伴侶可能隨時像婚姻移民一樣被抽查到底是真結合還是假結合。
: 3.只要親戚五十不爽就可以拆散同性伴侶結合關係。
: 厲害了!違憲違得真爽,但他們在乎違憲嗎?
很多人搞錯了 那條文並是不是為了拆散同性伴侶
即便是異性婚姻關係也有第三人訴請確認關係不存在的條文
相關規定在家事事件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B0010048
第 3 條
下列事件為甲類事件:
一、確認婚姻無效、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
二、確定母再婚後所生子女生父事件。
三、確認親子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
四、確認收養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
下列事件為乙類事件:
一、撤銷婚姻事件。
二、離婚事件。
三、否認子女、認領子女事件。
四、撤銷收養、撤銷終止收養事件。
....
第 39 條
第三條所定甲類或乙類家事訴訟事件,由訟爭身分關係當事人之一方提起
者,除別有規定外,以他方為被告。
前項事件,由第三人提起者,除別有規定外,以訟爭身分關係當事人雙方
為共同被告;其中一方已死亡者,以生存之他方為被告。
...
以上法條請大家參考
作者: saiyuki1412 (Eating)   2019-05-06 23:14:00
那用家事事件法規定的不就好了 = =噁爆
作者: bnb89225 (win win wen)   2019-05-06 23:16:00
死同性戀
作者: handfoxx (我是說在座的各位)   2019-05-06 23:20:00
交合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9-05-06 23:30:00
怪甲與牠們的產地:噁林黛華的罪刑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9-05-06 23:32:00
那異性婚姻關係中。有這種 三親等內血親 當第三人去撤銷 親戚婚姻 的例子嗎?或是 檢察官/社福主管機關 去撤銷夫妻婚姻 的例子嗎?
作者: adream (學習)   2019-05-06 23:40:00
與上天賦予地球生命永續相違背,永不支持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9-05-06 23:41:00
回答的這麼空泛,所以是幾乎沒有這樣的例子嗎?
作者: yyc1217 (somo)   2019-05-06 23:45:00
確認跟撤銷差蠻多的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9-05-06 23:45:00
家事法的訴權人限制很嚴格好嗎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9-05-06 23:51:00
原po若覺得林岱樺版這條很好,那為何異性婚姻不比照辦理?講清哪些第三人(3親等內血親,檢察官,社福主管機關)可來撤銷原po的婚姻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9-05-07 01:39:00
不是學法律的,別亂引條文。這邊的第三人,不是你想的第三人。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9-05-07 05:12:00
當初甲甲們吵著要修民法的時候也說專法違憲現在專法又不違憲了 哈 總之他們不爽的時候先喊違憲就贏了748釋憲案真的是禍害 讓甲甲們拿雞毛當箭令
作者: YEHjH (收心操)   2019-05-07 06:28:00
樓上不一定喔,也是有先求有再求好的專法派
作者: maywrann   2019-05-07 08:04:00
第二條讓我想到囍宴裡美國移民官檢查真假結婚的片段耶,請問要怎麼查啊.因為婚姻關係中的牽扯很深,通常是因為實際物質上的問題才會有真假婚姻的問題吧?
作者: wendy1wang (北鼻硬卡兒)   2019-05-07 09:28:00
自以爲高人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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