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馬英九拋憲改議題 建議行政院併入總統府

作者: clausewitz (理論學家)   2019-05-05 16:52:55
※ 引述《ebsd (電子背向散射繞射)》之銘言:
: 前總統馬英九今天表示,若有機會調整中央政府體制,可把行政院併入總統府,總統就是行
: 政院長,每年要到立法院進行兩次施政報告,對立法院負責,可以直球對決回應民意。
: 馬英九表示,未來若有機會調整中央政府體制,可把行政院合併到總統府,變成一府四院
: ,但還是五權體制,總統職責上就是行政院長,每年2月、9月要到立院進行施政報告,對
: 立法院負責,但立法院就沒有倒閣權,因為無閣可倒。
: 馬英九的提議就是
: 總統不要像以前過那麼爽
: 也要去立法院報告
: 也不能所有民怨都推給行政院長
我個人認為行政院長是很好的設計。因為國政千頭萬緒,民選總統未必有能力,也
不需要直接管理內閣。總統應該專注在大政方針,行政院長則做為他的執行長。
參考公司組織,有一定規模以上,幾乎董事長都不兼總經理了。而公司再大,比起
政府也是單純的組織。因為很少有公司四成的股東整天挑董事長毛病,但總統被四
成民意甚至過半民意反對時,可沒辦法要反對者放棄國籍。
行政院長作為總統的內閣執行長,此一設計與現制最接近,不是很大的改革。甚至
不須修憲,只要各方都有此體認,不把憲法明文「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解
釋為「行政院長是政府首長」即可。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機關,但它的首長只是總統
的執行長,兩者並不違背。
而現制最受詬病的是總統有權無責。但首先要釐清,並不是總統到立法院接受立法
委員質詢,就是總統已經負起責任。如果對憲法責任政治的理解,只到備詢,那還
是尊重專家意見比較好。
總統有權無責,在憲法的表現是在總統能解散國會,但解散後總統依舊在位,這使
行政權和立法權失去平衡。雖然至今並無總統動用此一權力,但未來一旦有總統動
用,很可能會發現這是威脅國會的大絕。你們要提前選舉而我不用,立委怕不怕?
因此平衡行政權與立法權的設計,應該是總統和國會選舉要綁在一起。國會可以發
動倒閣,總統也可以解散國會。但只要動到國會改選,總統任期也隨之結束,必須
一同改選。
如此國會站在多數民意這邊,來反對總統政策時,總統只能吞下更換內閣,並接受
國會決議。因為改選可能就換掉總統了。反之總統對民意支持度有自信時,也可硬
起來提前改選,讓國會在野黨翻船。
事實上內閣制沒有有權無責的原因,就是國會改選時,內閣總理也跟著改選,一同
接受民意的考驗。由人民做政治爭議的最後仲裁者,才是化解權責平衡的關鍵。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19-05-05 16:54:00
這樣總統才能到處玩、搞鬥爭,跟某蔡一樣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9-05-05 16:55:00
推一個,在政黑這種大市場,有論述的文章難得搞鬥爭, 馬王鬥好像沒有很遠?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9-05-05 20:37:00
推 我前幾天有寫過 我的看法是 把外交與陸委會合併到總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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