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板主完全照板規行事
假設今天要檢舉formatted針對性發文不只一篇
水桶35 X N 的處罰
那我必須
1.有證據 在自刪前存檔
2.必須主動檢舉
因為檢舉這一塊板主這部分是規定要被動的
就算看到違規也不宜主動宣布水桶
那沒有針對性發文就剩推文
有人去檢舉就受理
依照檢舉內容與相對應現有規定做判斷是否違規
若判斷違規給予相對應的懲處這點完全沒有問題
如果你問我有甚麼可以改進的
我覺得政黑可以改成
不 能 自 刪 文
因為講話要負責任
不要有那種沒被抓到的僥倖心態
在那邊針對性含血噴人
不是很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