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郭董要賠錢!開除功臣敗訴 鴻海確定賠資

作者: DarkerWu (糊塗)   2019-04-19 13:39:07
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63946
※超過一行請縮址※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3.新聞內容︰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鴻海功臣」謝冠宏因秘書誤植請假日,導致人已在飛機上
的他,接到董事長郭台銘來電要求下機回公司開會,卻因艙門已關下不了機、遭開除;謝
不服,提告鴻海要求給付員工紅利與資遣費。一審判鴻海須給付190萬工作獎金,二審改
判給付遣散費150萬元與23萬5千股鴻海股票,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服務鴻海近10年的謝冠宏,從特別助理一路幹道鴻海新綠數事業群總經理,曾是富士康事
業群最年輕總經理,被外界譽為郭台銘左右手。
判決指,謝冠宏原定2012年10月22日至25日赴日為女兒處理就學相關事宜,因秘書搞錯,
少幫謝請22日的假,當日又逢公司開會日子,郭台銘進到會議室見謝不在,當場以擴音方
式打電話問謝人在哪,謝回稱:「人在飛機上」時,郭只給謝兩條路走,一是「馬上下機
返回開會,明天再去」,二是「如果沒有回來,就再也不用回來」,並解散整個新綠數事
業群,要謝自己評估、判斷。
謝冠宏聽見郭台銘要求後,雖不斷求情、道歉,但飛機艙門已關無法抽身,隨後遭郭當眾
宣布開除。
謝冠宏認為,秘書雖誤植假期,但他早於當月20日向郭台銘補請休假,郭隔日還以專機將
他載回台北,才以為郭已同意他22日休假;且當下因機艙關閉才無法下機,並非刻意違反
指示,卻遭郭當眾宣布開除,鴻海已違法解雇他,應給付他工作獎金、資遣費。
鴻海反駁,謝冠宏負責指揮、監督約360名台籍員工與近2萬名中國員工,對於對外營運方
針及採購,有相當裁量及審核權限,並非機械性提供勞務,平日上班更無需簽到打卡,可
見兩造間並非勞動契約,而是委任關係,不適用勞基法相關規定;而謝自請離職且未達工
作目標,無權要求股票紅利。
新北地院未認定鴻海違法解雇,但要給付謝冠宏工作獎金190萬元;高院認為,雙方是雇
傭關係,鴻海雖以謝未請假缺席會議為由、解雇謝,卻未說明因謝未出席會議造成鴻海任
何具體損害,認定鴻海違法解僱,改判給付遣散費150萬元及23萬5千股鴻海股票。
4.附註、心得、想法︰
所以誰還要再跟我說
這咖會很照顧勞工的???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9-04-19 13:40:00
解不解雇工=照不照顧勞功????XDDD綠的邏輯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9-04-19 13:43:00
你就知道郭當總統會怎麼釘公務人員了吧,簡直國家之福啊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9-04-19 13:43:00
誤植假期的說法很詭異如果真的是這樣應該開除秘書才對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9-04-19 13:48:00
秘書有沒有誤植假期不是法律爭點,法律就是給資遣費閃人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9-04-19 13:49:00
法律賠錢沒問題,但開除爭議點是有沒有請假吧
作者: funliung (洛虞)   2019-04-19 13:55:00
幹 超硬的,這樣韓總要請假也要小心了
作者: liain0824 (小英)   2019-04-19 13:56:00
依照勞基法規定,曠職三日才能解僱,來,要護航的都來
作者: funliung (洛虞)   2019-04-19 13:58:00
沒在外面工作過,不過以軍中的角度,日期寫錯是不能出去
作者: liain0824 (小英)   2019-04-19 14:00:00
再來,公司用委任關係拒付遣散費?來來,要護航的都來
作者: relize (赤子狼心N )   2019-04-19 14:00:00
猪油開始打壓郭董了 哈哈 果然綠綠的霉體
作者: sky1030 (笑望長空)   2019-04-19 14:00:00
這耳機不錯
作者: liain0824 (小英)   2019-04-19 14:02:00
政黑不是很會黑7天假嗎?帶種一點用勞基法來看鴻海這個案例,開除員工,還想打官司不付資遣費呢?
作者: sanders (人生的重要轉折)   2019-04-19 14:02:00
請錯假頂多懲處 哪有這樣就解雇?解雇是最後手段性 也要有法定事由才能解雇 你就算給10倍資遣費 員工不願意還是不能解雇 而且當到這麼高職位管數萬人 資遣費才這樣??我是他的話會請求回復工作權+訴訟期間薪資照付 加起來可能千萬以上 類似案例不少 公司打輸官司要補這幾年的薪資
作者: liain0824 (小英)   2019-04-19 14:06:00
資遣費一定是勞工局照算的啦,我也不信謝冠宏會少算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9-04-19 14:07:00
我人資的講白話,1:開除和資遣不同,2:總經理是雇主還是勞工,大概就是這案子的爭點,法院認為還是要給資遣費
作者: wendy1wang (北鼻硬卡兒)   2019-04-19 14:08:00
國民黨最愛這一味
作者: liain0824 (小英)   2019-04-19 14:09:00
回復工作權不會比較好,等一下調你去開推高機,被公司惡整而已,要求訴訟期間薪資更難達成,能要到資遣費跟股票已經算厲害了的
作者: tgyhum (vinc)   2019-04-19 14:10:00
事情才沒有那麼簡單 才不是因為一個會議沒出現就被開除現在勞基法可笑的地方就是高階經理人還可以用
作者: liain0824 (小英)   2019-04-19 14:11:00
給樓上人資,不管你用開除還是解僱,在勞工局眼中就是:結束僱傭關係,不用玩這文字遊戲,我知道你會解釋開除在勞基法的規定,但不適用本案例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9-04-19 14:12:00
資遣條件有一項"工作不能勝任",要打贏回復工作權很難啦
作者: liain0824 (小英)   2019-04-19 14:15:00
基本上除非你斷手斷腳,不然要達成工作不能勝任這個條件,只能說難如登天,況且別忘記勞工局都是偏袒勞方的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9-04-19 14:17:00
真的討論得太認真了,其實我只是懷疑故事沒這麼簡單,高級經理人怎麼會因為一個“秘書誤植假期”的理由然後被開除?
作者: tgyhum (vinc)   2019-04-19 14:18:00
...勞基法沒有訂到這麼死 資遣隨時可以資遣 只是要有預告期 只要業績不達標就可以用 不然台灣就變成終身雇用了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9-04-19 14:18:00
應該是有某種過節或是不能說的內情,趁機火掉
作者: liain0824 (小英)   2019-04-19 14:18:00
你也可以解釋成果凍想開除他很久了,沒問題,乖乖付資遣費,想開除誰都合法
作者: tgyhum (vinc)   2019-04-19 14:19:00
故事說得簡單是保留對方面子基本上那是兩造私下沒公佈的事 也不便做多餘評論及陳述
作者: mizys   2019-04-19 14:19:00
當然可能積怨已久,想開除,但是這個開除的理由太爛了,根本不是他的問題,往他身上算
作者: liain0824 (小英)   2019-04-19 14:20:00
資遣沒預告也可以啊,給10天薪資就好了,easy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9-04-19 14:20:00
謝勝訴是當然的啊,只是覺得就算賠錢也不想讓他簡單的拿到錢的感覺至於有沒有什麼內幕,我外行人還是當看戲就好
作者: Banridi (Ban)   2019-04-19 14:32:00
常常聽說他暴怒,怎麼還這麼健康的感覺。實在應該作為實驗體造福台灣人民
作者: duoCindy (小佩)   2019-04-19 14:34:00
就是最標準的噁心資方嘴臉私下有啥過節就照程序把人資遣走,搞成這樣只是讓自己丟臉
作者: jrbobo (魯小花)   2019-04-19 15:26:00
1450 開始GOOGLE關鍵字囉
作者: member5 (AT困境)   2019-04-19 16:02:00
舊聞被豬拿來熱炒
作者: tedandjolin (瀟湘)   2019-04-19 16:12:00
代表這個人拉不下臉道歉 結果這板一堆人愛他
作者: saiyuki1412 (Eating)   2019-04-19 16:44:00
大家不是都說他們法務很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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