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瀞瑩上節目領通告費遭疑違法 人事

作者: chocholove (可愛小球球)   2019-04-16 22:41:38
這個是之前的舊聞關於陳思宇上政論節目,柯市府有出來說明,
按照之前的標準,不去計較學姊的說話內容,
但就形式上,有沒有收取報酬本來就是涉及是否合法的問題。
現在議員依照柯市府之前的標準來質疑,沒有錯啊。
但是有人把民代上節目也扯進來談,就扯太遠了。
機要行政不中立? 北市府:有請假、無報酬、不談職務就OK
https://bit.ly/2GoBJju
意參選立法委員的北市府觀傳局機要秘書陳思宇,於8日請假參加《三立新聞台》政論節
目錄影,頭銜掛「北市府觀傳局機要」惹爭議。市長柯文哲還為此展開內部討論,將擬定
內部規範,貫徹政務官選舉非戰區的「4不承諾」。人事處主秘許堯欽表示,機要只要不
在上班時間上節目、沒有領報酬、言論與觀傳局無涉就不算違法。
臉書上,陳思宇遭點名於上班時間,請假參加政論節目LIVE播出的節目,主題談的是當下
正夯的國民黨參選人洪秀柱「一中同表」議題,引起民眾觀感不佳的疑慮。而柯文哲今日
上午表示,機要的職位視同事務官,非政務官。
許堯欽表示,事務官必須遵守《公務員服務法》以及《公職人員行政中立法》。他解釋,
事務官上節目,必須請假或於非上班時間為之(《中立法》第7條),且為避免兼職兼薪
,不得收取報酬(《服務法》第14條),談論的內容除經長官許可,否則不得以私人名義
發表和所在職位有關的談話(《服務法》第4條),此外,也不得動用公家的人力、物力
資源表示支持或不支持特定政黨(《中立法》第9條)。
許堯欽提到,在職的「政務官」則目前還沒有相關規定,但若要協助特定政黨掃街、拜票
、助選等,都必須請假為之,因為這是屬於個人行為,也不得動用行政資源,但由於沒有
相關規定,故對政務官個人行為的拘束較事務官更寬鬆。
依據《中立法》第3條,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由於昨天陳思宇節目所談內容並無涉
觀傳局業務,沒有領取報酬,且全天請假,故沒有違反相關法令規定。
================================================================
作者: elle ( )   2019-04-16 22:42:00
不能質疑民代嗎同樣為人民服務 一樣上電視有罪同誅吧
作者: pollux945 (已經變老謝了)   2019-04-16 22:45:00
沒法源要怎誅?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9-04-16 22:47:00
這個 你套上 民意代表也是耶!
作者: sbdr (鼻子直痛鼻血直流沒看)   2019-04-16 22:53:00
罪刑法定 處罰法定
作者: a7788783 (貓仔賢)   2019-04-16 22:53:00
難怪民代的社會地位形象一直都很低落
作者: miauling (鄰家的小狸貓)   2019-04-16 22:53:00
法規就是民意代表訂的啊,雖然他們也算公務人員,但就是不修法啊,試問有人會斷自己的財路?XDDDDDD
作者: a7788783 (貓仔賢)   2019-04-16 22:55:00
看到你的文才注意到還有政務官可以抓,嘿嘿嘿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9-04-16 22:56:00
這個最後還要看法院那邊的法官(自由心證)...要看認知...確實沒有明文(只有行政法空白民意代表),可是也可以拉進來所以 這個 如果交給法院...會跟通姦罪一樣,法官自由認定
作者: airplanes (仁者無敵)   2019-04-16 23:07:00
不要為難黃靜瑩好嗎,她很可愛。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