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三個台大法律搞到台灣,是我提出來的

作者: Saaski (GreedIsGood)   2019-04-15 02:50:57
半夜來發篇廢文賺P幣
先說好,這篇文不代表我認為韓說的是對的還是錯的還是怎樣
法律系的問題在於,他們把法律當成目的,而非手段
這是一種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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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曾經有一個財金系的去修某大法官的課
大法官問台下:「請問同學,你願意為了正義付出多少代價?」
財金系的就說:「啊我們要衡量支出的成本以及獲得的收益 blablabla」
反正就學商的那套
大法官就開示啦:「同學你錯了,正義是無價的!我們要不顧一切地追求它」
之後就繼續講課了,也沒有繼續開示一下為什麼正義是無價的
為什麼我們要追求正義,這可以為我們帶來什麼好處,通通沒有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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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只是傳聞證據,姑且聽之就好
但很多學法律的真的是這樣想,至少我碰到的很多台大法律的是如此
這恐怕是很多人不認同台大法律的原因之一
申言之,法律實際上只是一種手段
一種達成目的,具有強制力的手段,如此而已
它本身並不是絕對而不可質疑的
當手段無法達成目的時,手段就沒有意義,應該被拋棄
(好吧我承認法律這個詞用得不是很精確,你可以換成人權民主正義之類的)
(反正就那種調調的字眼)
但法律系的風氣(好吧至少我上學的那四年是如此)剛好相反
它們會跟你說法律應該要怎麼樣
但為什麼應該要這樣?這樣會為我們帶來什麼好處?隻字未提
他們只會告訴你:這些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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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廢死挺同反核台獨什麼的,說實在理論上還真的沒什麼錯
我也支持同婚;但這些都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你不應該告訴台灣人:「嘿同婚是對的,所以我們應該支持同婚」
而應該告訴台灣人說:「同婚可以帶給我們這些利益,所以我們應該支持同婚」
法律人把同婚當目的,所以他們說服的方式是前者
但大部分人把同婚或是其他議題當手段,獲取利益才是目的
所以他們想聽的是後者
但法律系的風氣一直很鄙視後者的邏輯,因此兩者無法溝通
所以大家才會一直對念法律的頗有微詞
甚至說句大言不慚的:1124大敗也跟這種風氣脫離不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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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這麼多,其實重點只有兩句話:
「法律並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為了獲取利益的手段。」
「因此與相對於『什麼是正義的』,告訴別人『什麼是有利可圖的』會更有意義」
作者: airplanes (仁者無敵)   2019-04-15 02:54:00
好夢幻啊,我在校都聽不懂教授講啥,畢業後才靠補習重
作者: Senga41 (kevin)   2019-04-15 02:54:00
這也說明了為何會弄出一個模糊不清又騷擾人的台灣價值題
作者: a7788783 (貓仔賢)   2019-04-15 03:01:00
正義是無價的,所以法律人對他們想做或覺得該做的事很鐵齒,偏偏人各有正義,不是沒個人都認同他們的正義,而他們又自我感覺崇高所以更不會想溝通說服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9-04-15 03:06:00
人性本惡,只有創造宇宙的神代表正義。
作者: phoenixtwo (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2019-04-15 03:06:00
你這個說法跟大陸人有87趴像糖衣毒藥跟 糖衣真藥 明明是不一樣的東西結果你要說糖衣最重要 糖衣本來是因為良藥苦口為了讓你不要感覺苦比較好入口才包的你不是寫了 法律只是獲取利益的手段?言下之意不就是說 獲取利益比法律更重要
作者: uyrmb47   2019-04-15 03:27:00
和你不一樣 我們老師都告訴我們考試怎麼讀至於法律本身那是立法者去操作不過可能這也是前段和後段老師的差距吧
作者: smallcar801 (大叔帶妳看金魚)   2019-04-15 03:44:00
問題是三個台大法律心中只有法條沒有正義法律對他們來說只是條文,立法精神就是大便知法玩法
作者: dxoxb (噗噗)   2019-04-15 03:51:00
猶太人 塔木爾法典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9-04-15 04:59:00
馬冏法匠,空心菜法青,阿騙法棍。馬冏法匠,依法行政,洩洩指教。空心菜法青:司法改革投到老娘滿意。阿騙法棍:法律條文解釋,以林北的需要為準。
作者: whiteheart (生活需要藝術)   2019-04-15 07:36:00
通篇bullshit,沒有程序正義,就算成果是好的也不可取
作者: sweetorz (Orz99)   2019-04-15 08:44:00
作者: liain0824 (小英)   2019-04-15 08:45:00
你跟這些只知道嘴砲政治人物的,講這些不是對牛彈琴嗎 ?這邊搞不好連條文都沒看過,你講法律精神? 你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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