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阿扁沒貪污 笑死人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9-03-20 14:52:30
※ 引述《takuminauki (極右派萬歲)》之銘言:
: ※ 引述《shpongle (LIONS 113)》之銘言:
: : 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
: : 光是這個法律
: : 你阿扁很可能會被關到老死了
: : 一個當總統的人
: : 多出這麼多來源不明的錢財
: : 兒子還幫忙洗錢
: : 你跟我說阿扁無罪
: : 那不是笑話嗎
: 阿扁可能有罪(畢竟除了定讞三案之外還有很多案)
: 但不會是貪汙罪
: 我不是說過很多次請去看沈伯洋的阿扁到底有沒有罪系列
: 為啥都不看呢
: 沈律師寫得很清楚
: 龍潭土地案要證明阿扁有罪要以下條件
: 1.阿扁知道收錢的事實(共犯)
: 2.阿扁知道這錢要做什麼(對價)
: 3.阿扁對科學園區有主管權力
: 阿扁...上述三個都沒有
: 最高法院說:陳水扁辯稱不知吳淑珍收受辜成允給付之金錢,不足採信。
: 這就是阿扁成為共犯的唯一原因
: 就只是最高院認為阿扁的辯稱不可信...
: 依照罪疑唯輕原則,沒有證據就該採對被告有利之認定
: 為什麼到阿扁身上變成這樣?
: 再來實質影響說問題也很大
: 會將不同責任的情況歸類同罪
: 所以目前阿扁三定讞案子(龍潭、陳敏薰、元大)
: 基本上都是無罪,這沒有問題
: 事實上元大案一審也依照法定職權說判無罪,二審就改判有罪了
: 吳淑珍拿錢沒錯,但太太拿錢真的不等於丈夫有罪
陳水扁說不知道有收錢
判決書的認定是:不採信
為什麼?
因為陳水扁的行為太過逾越常理
第一
他一開始是否認見過李界木的
第二
他做的那些事不叫非總統職權
叫越權!
法院認為陳水扁是學法之人
不會不知道那些事都是越權
既然又說謊又越權
為的是什麼?
你都知道他對龍潭案沒主管能力
可是他介入的事實就是存在
要否認他介入的事實嗎?

收到陳水扁的指示後
幾個主管單位荒腔走板的行為判決書上也都有寫
劉世芳就是因為不照程序跑公文被彈劾
你不知道嗎?
你的戰法不過是
講些法律名詞
看起來好像有道理
但不敢講事實
因為事實一擺出來就沒辦法通過考驗
不過如此而已
事實在判決書上都有寫
陳水扁的律師再會扯
有駁倒任何一個事實說陳水扁沒做那些犯行嗎?
沒有
一條都沒有
作者: yishiuelin ( )   2019-03-20 14:53:00
就貪污阿 不知道為啥一堆老人覺得他是被冤枉的
作者: theskyofblue (天空藍)   2019-03-20 14:54:00
我覺得怎樣都無所謂 民進黨初選兩人最好是辯論這點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9-03-20 14:54:00
最噁心的就是~把越權行事說成是非法定職權法律人的文字遊戲從謀劃到犯案都參與~然後說不知道有收錢?莊孝維
作者: hjklhandsome (小翼)   2019-03-20 15:16:00
阿扁與陰魂熱線中:妳趕快先特赦我 我就叫賴河蟹不選
作者: ds711214j (我會安靜)   2019-03-20 15:28:00
垃圾貪污扁 幹
作者: kaminari22tw (小狸)   2019-03-20 16:23:00
深綠腦殘吱障每天嗆智力測驗本來就是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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