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體育局陳參議等人到我的辦公室對於移樹事件始末進行說明,
並提供相關公文,整理如下:
2/19
由體育局長李再立主持,邀集法務部、文化局、警察局、交通局、都發局、體育局、
新工處、公燈處、遠雄巨蛋事業公司開會,研商喬木移植事宜。
●本案計畫移植33棵喬木,並考量喬木移植時機和生長問題,
計畫於今年春季移植至大巨蛋內。
3/7
忠孝東路、光復南路車道、路型改善會議,
邀集法務局(假)、警察局、信義分局、大安分局、交通局、交工處、公運處、
都發局(假)、捷運局、北捷、新工處、水利處、公燈處、衛工處、區公所、
遠雄巨蛋公司開會。
結論提到,忠孝東路及光復南路之車道路型改善工程屬於本府應辦事項,
且順利完成後有利於提升當地交通狀況,
惟其首相工作為於適當時節完成人行道及分隔島之樹木移植工作,
故請各相關機關全力協處辦理。
3/8
體育局收到公燈處公函,說明移樹計畫書(修正第六版)已通過審查,
收到公函後發內簽申請路權。
這次通過的審查已經是第六次修正,先前有多次計畫書提案被退回,不斷修正。
我向體育局索取申請修正的時間點,他們會再提供。
3/9
在路邊張貼公告(根據移樹相關SOP,必須在三日前公告)
3/11
收到3/8公燈處核可後,正式準備移樹計畫,因此開了一場喬木移植期間交通維持事宜,
主要針對施工造成的影響說明,並請相關局處提供意見、協助。
當日通知信義區、大安區周邊里長,並打電話給護樹聯盟詢問是否方便拜會說明被拒絕。
3/15
體育局通知公燈處、環保局、遠雄巨蛋公司已訂於3月16日至3月底進行。
另外一份公文通知警局、信義分局、大安分局於移樹期間協助維持秩序
3/17
因為本次移樹出動大型機具,導致晚間噪音過大,因此加辦一場現場會勘,
原本希望在夜間施工避免擾民,現在改為周間10:00-16:00施工降低噪音。
另向體育局詢問民眾如何監督移植後樹木生長狀況?
體育局回覆,樹木移植後,前6個月每兩周檢查一次、之後每月檢查一次,
為期兩年,會公布在大巨蛋資訊網上,關心的網友可以去看。
今天與體育局了解狀況的過程當中,大致可感受到市府對於移樹的事情準備許久,
相關的程序、公文都完備,目前移植樹木的狀況也很好,
連很細、鬚鬚的樹根都有被保留下來沒有受傷。
唯一過程當中,體育局表示「移樹或道路拓寬不是因為大巨蛋,是因為交通」,
被我糾正。我告訴體育局:「你說不是為了大巨蛋說不過去,因為你是體育局、
不是交通局,如果不是因為大巨蛋,根本不會也不需要關心交通的問題。
如果是交通問題,這些會議的主辦人是交通局才對。
所以你應該要說,根據大巨蛋的合約,這是市府應辦事項,而且每年只有一次機會。
雖然不能確定大巨蛋何時復工,但北市府依照目前的合約進行工作是應該且正當的,
否則假設年底大巨蛋復工很快蓋好,但樹木移植、人行道拓官都還沒做好,
不就變成市府違約?再加上又可以改善交通,晚做不如早做。
如果用交通理由去迴避此事與大巨蛋的關聯,反而會讓人不信任市府的說法,
應該正大光明的說出理由。」
體育局也接受此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