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扁案大回顧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9-03-18 01:33:12
日前賴帥哥又拋出阿扁特赦議題
就讓我們來回顧一下扁案
其實沈伯洋(律師、爾灣分校博士,擅長刑法、白領犯罪)
在他的網誌阿扁到底有沒有罪系列寫得很清楚
有興趣可以看一下
目前三個定讞的案子,龍潭土地案、陳敏薰案、元大案
龍潭土地案,這是吳淑珍收的錢,阿扁真的知情嗎? 根本沒有證據顯示阿扁知情
所以阿扁成為共犯,這邊就先是一個大問號
再來貪污罪就是必須要是公務員的職權才能成立,土地不是總統職權
所以這邊又是一個大問號
最後就是最高法院自創了實質影響說,就這樣判了阿扁11年
沈律師講了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不是你的職權,你拿錢沒做事 責任最輕
不是你的職權,你拿錢有去喬 責任次之
是你的職權,你有拿錢也去喬 責任最重
實質影響說會把後兩項畫上等號,這樣就很不公平了
就像殺人與打人也劃上等號,這不是胡搞一通嗎?
陳敏薰案同樣也是亂七八糟
拿錢的一樣是吳淑珍,一樣沒有證據顯示阿扁知情
然後一樣不管是吳淑珍還是陳水扁,都沒有職權能決定陳敏薰可以去當那個位置
結果還是被判8年
元大案
真的不用在贅述了,總統同樣管不到什麼銀行要跟什麼銀行合併
所以一審以法定職權說無罪
結果二審又採實質影響說判有罪,三審駁回定讞
結論:
實質影響說不能取代法定職權說,如上述所言,採用實質影響說會有責任不同卻都被歸為
同罪的情況。再來毫無證據證明阿扁知情,但阿扁還是莫名奇妙成為吳淑珍共犯。
法律有罪疑唯輕原則,也就是如果沒證據或證據不足,被需判對被告有利的認定
阿扁遭受如此對待,深感同情
作者: Jasonchen415 (jasonchen)   2019-03-18 01:34:00
沒辦法 誰叫他得罪美國爸爸
作者: ilovptt (我帳號辦了三次還不成功)   2019-03-18 01:38:00
你看小馬哥趴趴走,那才是有手段
作者: bluenan (布魯斯)   2019-03-18 01:40:00
馬是地頭蛇,地方派系一大堆,真要捉說不定還能安排偷渡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9-03-18 01:41:00
沈律師的政治思想錯誤,濫用職權要分成事務官與政務官。事務官濫用職權,收賄不做事,與政務官濫用職權,收賄不做事兩種行為的影響不同,實質影響說有道德判斷,沈律師應該先指責法官的道德判斷。如果沈律師沒說出道德判斷的正確標準,則他的意見有誤。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9-03-18 01:56:00
那很多立委受賄喬事都不犯法就對了?因為立委去喬的事情都不是立委的職權。包含王金平的司法關心也不算關說囉?
作者: a7788783 (貓仔賢)   2019-03-18 02:03:00
所以要拋議題不應該是特赦啊?特赦就代表起訴與宣判沒問題,既然這麼多人認為扁扁是受到不正當不合理的司法對待,那不是該重啟調查還扁清白?不應該是特赦,不是嗎?
作者: ultradev (QQ)   2019-03-18 02:34:00
就是知道扁就是有做,過不了重啟調查,所以才要特赦啊,特赦就是就算你有做,也當成你沒做,無罪了
作者: sd2567 (starseed)   2019-03-18 02:49:00
特赦有罪好嗎
作者: theskyofblue (天空藍)   2019-03-18 03:07:00
阿扁還是誰不是有說要特赦不用有罪就可以先特赦了嗎還用一個美國人為例子 有沒有罪根本不重要問題就是菜政府要不要特赦 這是阿扁方的說法
作者: mark2326 (U質宅宅)   2019-03-18 04:12:00
樓上D大應該不是念法的才會這麼說
作者: henryliao (henry)   2019-03-18 04:19:00
這次台南的選舉證明了阿扁拳打柯P 腳踹韓導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9-03-18 04:49:00
請教mark2326,你的法律意見是什麼?
作者: c1951 (QQ)   2019-03-18 05:35:00
一開始老婆別那麼貪 在那邊外戚干政 後面就不會有那麼多事其實民選總統以來 第一個外戚干政的總統夫人 就是阿扁老婆2次金改 一堆大銀行的BOSS 都找阿扁老婆喬 真的很有事沒阿扁老婆拖累 他的成就不輸李登輝 屌打馬狗和小英
作者: sheekat   2019-03-18 06:49:00
丟臉死
作者: oppo (po)   2019-03-18 07:08:00
自殺率第一的成就的確屌打馬狗跟洨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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