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酒駕害死太多人!法務部凌晨重

作者: soniccsie (心機)   2019-02-03 03:02:41
※ 引述《tony900735 (好貴! 好貴!)》之銘言:
: 來源:ETtoday
: https://goo.gl/JihvEB
: 快訊/酒駕害死太多人!法務部凌晨重大聲明:將朝向故意殺人罪修法
: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 國內經常可以在社會新聞上看見,有人酒駕開車造成嚴重的死亡悲劇,而在台中市2日

: 發生一名慣犯又酒後開車,結果逆向高速撞上了3輛機車、5輛汽車,造成21歲男大生、
25
: 歲女騎士不幸慘死。對此,法務部3日凌晨發佈消息說,未來針對酒駕致人死亡的罰則

: 將研擬朝向比照故意殺人的可行性修法。
: 法務部3日凌晨發佈新聞稿表示,針對近日連續發生的酒駕致人於死案件,「本部對於

: 幸死亡民眾深表哀悼,對於酒駕者知法犯法更是深惡痛絕!」、「本部基於行政監督,

: 會請承辦地檢署速查嚴辦!」同時也會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派員提供受難家屬相關

: 協助及關懷,共同度過失去親人的痛苦難關。
: 至於在法制方面,「對於酒駕致人死亡,將研擬朝向比照故意殺人之可行性修法!」未

: 將會邀集交通部及內政部,討論是否針對「屢次酒駕者」一律入監矯正或提高行政罰並

: 續加強取締等。法務部最後也呼籲說,「喝酒絕對不要開車,也請大家彼此規勸及約束

: 要酒駕,對於執意酒駕者,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
: 台中市大里國光路段2日凌晨近4時發生嚴重死亡車禍,48歲的陳姓男子酒後駕車逆向衝

: ,奪走2條年輕生命,事後打開車門被拉下車時駕駛座還掉出高粱酒瓶;醉醺醺的陳男
見2
: 名遭撞騎士已無氣息,還囂張直言「死就死了,快點處理,我要回家睡覺」態度相當囂

: 。
: 警方調查,陳男酒駕前科累累,早在107年3月時就因酒駕被吊銷駕照,但陳男仍是不怕

: 同年11月又再度無照酒駕上路,撞車後又被警方逮捕,依法入獄服刑3個月,豈料有了

: 面2次慘痛的教訓,陳男還是難以教化,依舊我行我素,結果2日又酒駕肇事,警方訊後

: 陳男依公共危險、肇事過失致人於死罪法辦。
法務部是法律白痴無誤
酒駕撞死人是故意殺人?
法綠=法盲
酒駕撞死人沒有辦法變成故意殺人的
因為沒有犯意
更精確的說
這是兩段式犯罪
喝酒開車是故意
原本法律喝酒開車是抽象危險犯
意思就是酒精必須0檢出
(台灣領先全球還要達到某特定濃度)
而撞死人是非故意
(不是一開始就想撞死某特定人)
綜上
這是一個
故意+過失的雙重犯罪
只能用公共危險處理
無可能判故意殺人
其實這種故意+過失雙重犯
喝酒開車致人於死傷
吸毒開車致人於死傷
無照駕駛開車致人於死傷
都是公共危險犯(故意+過失雙重犯)
作者: bluenan (布魯斯)   2019-02-03 03:13:00
法官是不是有考慮前案? 酒駕累犯再上路,有故意事實?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19-02-03 03:13:00
設個酒駕殺(傷)人罪就好
作者: funliung (洛虞)   2019-02-03 03:36:00
今天看到新聞那位父親的哭喊…我對我老婆說:如果我們兒子被酒駕的害死,我一定等他出獄後弄死他,一點一點的折磨他到死…今天那新聞的當事人一年三次酒駕,他的駕照早被吊銷了,他還是一樣開車上路還是一樣喝酒
作者: schoop (kaku)   2019-02-03 03:40:00
因為立委或關係人容易酒後駕車,不可能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2019-02-03 03:42:00
沒有人注意到一個盲點嗎 為何那些酒駕都被吊銷駕照還可以無照駕駛 還一大堆???? 現在到底有沒有再抓無照駕駛? 以前無照駕駛罰很重 抓很嚴 現在路上一大堆無照上路趴趴走的 到底現在為什麼無照那麼泛濫?????
作者: funliung (洛虞)   2019-02-03 03:45:00
peter你要想一下怎麼取締無照?還不是跟抓酒駕一樣用攔檢的,抓到的機率很低。更別說酒駕可能從車子的動向看的出來,無照恐怕看不出來
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2019-02-03 03:47:00
無照算是現在交通亂象的一個入門啊...唉... 以前警察權力大 覺得怪就攔查 罰的又重又連坐 大家會怕 現在...唉...無照就是犯罪了 而無照引起交通事故比例超高的 而且我還想到一點 常常無照還幹嘛 傷亡也沒追溯一些罰則之類的(例如上次闖平交道差點讓火車撞到的阿嬤 我猜絕對沒罰他)不是 我是指無照的傢伙 自己弄傷或死自己 好像從沒聽過還有進行處罰的事情發生
作者: rada118 (wesley )   2019-02-03 05:33:00
怎會沒犯意,就這新聞來看 沒有煞車是沒犯意?連續衝撞沒犯意?
作者: richjf (jeff)   2019-02-03 05:38:00
問佛心恐龍法官啊 又不是撞到法綠人
作者: kayu (弓米弓)   2019-02-03 05:40:00
法務只是出來喊喊,因為總統要選舉了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9-02-03 06:48:00
以前的法律怎樣定義不是重點 重點是民意希望改成故意殺人那就該修成故意殺人
作者: hanslins (hanslins)   2019-02-03 06:49:00
這個立法我同意,但是要配套,就如無照駕駛撞死人也可以用故意殺人處理。無駕照也沒有殺人犯意,但撞死人就可以用這條起訴。台灣目前不是導入大法庭制度。只要最高法院形成一致判例,以後就會成為通例。只要加上賣酒店家提供測酒機,每個人離開都需量 ,超過就需寫不準開車切結書,如果還開就是故意了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9-02-03 06:49:00
如果大眾認為酒駕是恐攻 那酒駕就該是恐攻
作者: hanslins (hanslins)   2019-02-03 06:55:00
而且台灣法院不是要學美國,美國酒駕就是二級謀殺美國是合眾國沒錯,但我只是要說這個法不是不可行的。配套措施做好是有機會實行。如果沒有配套,那法律就只是花瓶,我之前支持這樣立法,已經想過你說的問題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9-02-03 07:26:00
原因自由行為 明知喝酒開車控制力不好 還喝酒開車 就是未必故意基本上公共危險是沒出事抓到喝酒開車用的 出事怎會叫危險犯 你刑法有夠爛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9-02-03 07:44:00
過失殺人未遂(?)
作者: urapig (QQQ)   2019-02-03 07:46:00
作者: meaa3   2019-02-03 07:52:00
至少可以用不確定故意殺人這條辦吧?不然日韓的罰則比台灣重是怎麼來的?
作者: sleepcat612 (睡貓)   2019-02-03 08:03:00
可以特別立法,你法學只學一半嗎?
作者: saiyuki1412 (Eating)   2019-02-03 08:20:00
想請問是不是可以由政府沒收酒駕犯的車,雖然還是會偷開別人車子,但我好像聽說過有別的國家這樣。
作者: hillpenny (hill彰)   2019-02-03 08:22:00
笑死人了,讀書讀到不知變通,酒駕都撞死一堆人了,你還在大言不慚,酒駕沒有具體犯意,怎會用故意殺人;現在我管你是有沒有故意,只要酒駕就是要重罰,這才是符合民意,沒有符合你他媽的理論跟學說重要嗎?
作者: nggfn (nggfn)   2019-02-03 08:33:00
公共危險罪超輕的,支持酒駕撞死人刑罰提高
作者: jim352261 (badluckjim)   2019-02-03 08:45:00
修法沒收犯罪工具(汽 機車)再犯率就會大幅下降了
作者: quixotic (Lumen incaelo)   2019-02-03 08:54:00
蛤? 竟然有人說現在刑法酒駕是具體危險犯?.....有事嗎??
作者: hiroshi6557 (愛,一次給不完!)   2019-02-03 08:55:00
司法人員一堆會念書的白癡,學經歷嚇死人,做事笑死人。
作者: sazabik (SAZABI)   2019-02-03 09:45:00
就像你這種法匠只會說嘴,喝酒有沒有開車撞死人的可能性?
作者: PatlaborGao (Patlabor)   2019-02-03 09:53:00
我覺得先從加重無照駕駛的刑責開始吧酒駕被抓沒肇事也要吊銷駕照終生不得再考之後加重無照和無照肇事的刑責
作者: svohilly (阿囉)   2019-02-03 11:40:00
改個鞭刑50下 看誰敢酒駕
作者: sisa0430 (sisa0430)   2019-02-03 12:21:00
只要可以預見酒駕有可能撞死人還執意酒駕當然可以認為有不確定故意,法務部一堆台灣頂尖法律人發的新聞稿還輪到你笑?
作者: rada118 (wesley )   2019-02-03 15:08:00
這種應該就是馬路上隨機殺人,怎會是沒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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