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回應柯文哲田園城市構想 國產署開放國有

作者: tony900735 (大頭)   2019-01-29 16:49:08
來源:Yahoo奇摩新聞(中央社報導)
https://goo.gl/eZ6LiV
回應柯文哲田園城市構想 國產署開放國有地可種菜
中央社
2019年1月28日 下午2:41 [GMT]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019年1月28日電)財政部國產署近日放寬國有非公用公共設施
用地得以不支付管理費方式,委託地方政府或其所屬學校作為田園基地,種植可食植物使
用。但地方政府必須訂定相關使用機制,不可有營利行為。
由於3年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曾提出「田園城市」構想,國產署此次鬆綁國有地相關使用
規定,也被視為是對柯文哲的正面回應。
國產署副署長邊子樹表示,為促進國有土地有效利用,國產署已就地方政府至今未撥用而
閒置的國有非公用公共設施用地,報經財政部同意後,在地方政府撥用前,得以不支付管
理費方式,委託地方政府或其所屬學校,作為田園基地種植可食植物使用。
邊子樹指出,依「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綠美化案件處理原則」規定,原本國有非公用土地
只能用來種植供大眾觀賞的花草樹木,不得採收利用,以及整理維護環境為限,種植蔬果
並非規定用途。
然而,近年地方政府反映,有覓地打造綠色健康、教育、生活的田園城市需求,且台北市
政府積極接洽,希望國產署提供適宜的國有非公用土地供其規劃,國產署原本以蔬果作物
具經濟價值,未來移轉撥用時恐產生圖利疑義,因而遲未答應。
但經過3年多研究,國產署也進一步了解台北市政府的田園基地操作及設置方式後,決定
同意地方政府向國產署各區分署、辦事處申請,委託管理國有非公用公設地,打造城市菜
園,但對於土地面積、使用範疇,皆要求地方政府訂定明確規範。田園基地的面積,僅限
200平方公尺以下(約60坪)的國有非公用公共設施用地。
國產署表示,地方政府或其所屬學校於受託管理後,應注意國有地水土保持、不得設置種
植作物生產用途(如簡易溫室、瓜豆棚)以外的棚架,且不得供作收益或營利行為,但出
產物扣除地方政府核備的管理投入成本後,所餘收益捐作公益用途者,不在此限。
根據國產署統計,目前全台閒置國有非公用公共設施用地有13萬筆,其中低於200平方公
尺以下的有8.9萬筆,其中台北市有5087筆,目前台北市政府已提出1案申請,是位於台北
市中正區水源路與師大路口的國有非公用公共設施用地。
個人附註:
北市府有個田園城市的臉書粉專,大家要了解這個政策可以參考喔!
田園城市粉專連結
https://goo.gl/2cqP6y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9-01-29 17:04:00
黃大洲應該也出了不少力
作者: ihx00 (捏加聽)   2019-01-29 17:05:00
這個可以個人申請嗎???還是一定要學校跟地方政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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