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編組表設機密避監督 3大法令打臉外交部

作者: Makubex82   2019-01-22 18:07:58
壹週刊報導口譯哥了
https://www.nextmag.com.tw/realtimenews/news/459844
《壹週刊》日前接獲爆料,吳釗燮為了口譯哥傾全力護航,甚至找出「行政院聘用計劃」
中的規定,強行跟口譯哥簽訂;另外,外交部再以修正後的「駐外機構組織通則」為擋箭
牌,重新為駐美代表處設立一紙新的人事編組表,企圖以此規避中央法規「聘用人員聘用
條例」。
離譜的是,這樣的編組表,外交部竟然自設為「機密文件」,不只一般人不得檢視,就連
考試院、銓敘部等政府機關,也都不得參閱,外交部為了規避監督、濫權至此,對照起外
交部長吳釗燮一句句「絕對合法」、「我負全責」的話語,實在過於諷刺,若經得起考驗
,何需列機密。
《壹週刊》更深入追查發現,外交部恐怕真的已經觸法了,目前監察院已介入調查。查閱
相關法令,外交部在任用口譯哥任政治組長一職,至少違反了三大法令:
一、全國人事法規釋例的「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二、中央法規中的「外交部駐外代表機構組織規程」;
三、中央法規中的「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
「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第七條清楚規定:「聘用人員不適用各該機關組織法規所定簡任職
或薦任職各項職務之名稱,並不得兼任有職等之職務。各機關法定主管職位,不得以聘用
人員充任之。」
「外交部駐外代表機構組織規程」的第五條規定,清楚標記外交部各代表處的法定職缺
,其中包括「組長」一職。
「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第三條規定駐外領事人員得具有外交領事考試及格、或國
際新聞人員考試及格,且得在北美、外交部派駐外機構擔任薦任職務滿三年、或原行政院
新聞局駐外新聞機構薦任以上等職務滿三年等等規定,趙怡翔亦不符合相關規定。
作者: Jasonchen415 (jasonchen)   2019-01-22 18:08:00
哈哈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19-01-22 18:08:00
這個話題不是ㄌㄥㄉㄧㄠㄌㄇ冷掉了嗎
作者: Makubex82   2019-01-22 18:09:00
剛出爐的壹週刊
作者: aaa11334 (aaa11334)   2019-01-22 18:12:00
嘻嘻
作者: Inkthink (墨想)   2019-01-22 18:12:00
就說不要惹蘋果後
作者: yyc1217 (somo)   2019-01-22 18:12:00
這話題已經過期了
作者: TZUYIC (Celine LoveMeBackToLife)   2019-01-22 18:13:00
沒事幹嘛去惹小編呢,你看,連同行的其他小編都看不下去了
作者: quixotic (Lumen incaelo)   2019-01-22 18:13:00
沒過期,只是轉型為常設提款機了。自稱外交官但連媒體關係都處理不好的我們該怎麼評價這位的外交能力呢~?
作者: pieceiori   2019-01-22 18:14:00
直接說我要當皇帝 不管法律就行了嘛 不然戒嚴也可以
作者: raxxar82 ( )   2019-01-22 18:16:00
其他媒體都搞錯重點 應該追查有無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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