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長盧秀燕上任第一天,就遭府內約聘僱人員投訴,指她一上任簽署的第一份公文
,竟是將原本台中市政府內1年1聘的約聘僱員工,約期改為3個月!對此台中市新聞局長
吳皇昇澄清指出,市府團隊一上任就是年底,市長考量市府運作連續性,才簽署將原於
年底屆滿的契約續延3個月,待各機關新任局處首長熟悉瞭解業務進行及同仁工作情形後
,再行換約。
台中市副市長楊瓊瓔則替市長盧秀燕抱屈,約聘僱人員的工作契約原本就是1年1約,明
明就是「媽媽市長」考量快過年,如果年前不續約找工作壓力大,所以一上任就立刻簽
公文,將原本12月底的契約延長到明年3月31日,「明明是替員工著想的好事,怎會變成
投訴?」她說會請人事單位跟員工說清楚講明白,不要有誤解。
有市府員工向媒體投訴指出,新市長第一個工作竟是讓全市府臨時人員,從一年一聘改
為簽約到明年3月31日,等於是「變相清算前朝」,影響至少8000人,讓他們覺得很錯愕
,大家還都不斷傳說「這是市長的命令。」投訴者說,4年前林佳龍剛上任時,有部分局
處臨時人員續聘3個月後未再聘任,但沒有像現在這樣全面要換約,現在整個市府約聘僱
人員人心惶惶。《蘋果》詢問市府一名任職20年的編制工友指出,每一任新市長因為就
任時都已經年底,幾乎一上任都會簽署延長契約1~2個月再決定是否簽新約,但通常會說
明有一定比例延任、一定比例再行議約,新任盧市長一簽就續約到明年3月是好事,但是
因沒有說明延任比例,所以才造成同仁恐慌。
對此,市府人事處也說明,考量新市政團隊甫上任,為利市政順利推動延續,所以將原
今年底屆滿的契約的約聘雇人員續展延3個月,待各機關新任局處首長熟悉瞭解各項業務
進行及同仁工作情形後再行換約。另對於身障人士、考試職代,為照顧弱勢族群及短期
進用者,以及學校校長則無業務熟悉問題存在,均按其僱用期限執行,不再續約再議約
之內。(曾雪蒨/台中報導)
新聞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1226/1489944/
備註
這明明就是好事,讓員工好過年,這些人就硬要在那邊叫,真的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