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中影增減資背信案 前立委蔡正元無罪確定
前立委蔡正元被控12年前擔任中影董事長時,藉職權主導中影同時辦理增減資、圖利自己
無償取得增資股票,並獲取每股減資退回3元的利潤,涉犯背信等罪嫌,一審認定本案是
中影董事會基於公司自治而決議辦理,判蔡正元無罪,檢方上訴後,今被高院駁回,蔡正
元無罪確定。
昨天剛滿65歲的蔡正元,因當年經營中影期間的資金問題,衍生多起民刑事訴訟,本案他
被檢方起訴涉於2006年擔任中影董事長時,主導董事會決議將公司資本公積撥出7.6億餘
元辦理同額增減資,發行普通新股與收回已發行的優先股各300萬股,等於每股增減資各
13元,且讓增資認股人以面額10元認購新股。
檢方指控,蔡男涉藉此不僅讓自己與自己經營的阿波羅公司,以低於中影淨值的價格認購
新股,且先增後減,拿到每股13元減資款,等於無償取得增資新股,每股又淨賺3元價差
,蔡還涉限定可認股員工資格,透過分享利益方式,拉攏特定對象。
一審審理認為,本件增減資是當時中影基於公司自治,由董事會決議辦理,均有法律依據
,檢方未能舉證蔡男有何違背任務、為自己或為第三人牟取不法利益的舉動,判蔡無罪。
檢方上訴後,高院多次開庭準備程序,蔡正元老神在在,均否認當年辦理的增減資過程涉
及任何不法,他還曾在庭外受訪表示,中影案裡「有人認為我擋了他們的財路,所以對我
一路追殺,結果現在呢,『螳螂捕蟬、黃雀在後』,要追殺我的人,現在反而掉到茅坑裡
面、爬不出來!」
至於這隻「黃雀」,是否為日前認定中影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的黨產會,蔡正元對媒體笑說
:「你們可以做一個誇大的想像!我沒有什麼意見。」他表示自己一向尊重司法程序,即
使自知受到不公平待遇,「我要忍耐!我要尊重!」因為他認為「台灣的司法威信,在社
會上已經夠低啦!我不希望它再低落下去!」(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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