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校長案
實質涉及的問題是什麼?
1.遴選程序是否有利益迴避瑕疵
2.管是否曾違法赴陸兼職
就1
我的看法是
遴選程序的確存在利益迴避不確實的情形
但這個瑕疵是否應該影響遴選結果 是可以討論的法律問題
但如果加入政治考量就麻煩了
若把程序標準拉的太高
過往綠營屬意的校長人事案也是不會過關 綠營怕打臉自己的後續效應
但想要輕輕放過 各界對台大的標準比較高 又沒辦法交代
越拖就越動彈不得
2就更可怕
如果要全面清查曾違法赴陸兼職的教授
一定是不分藍綠白紅 屍橫遍野
這或許就是所謂歷史共業吧
所以DPP也不敢檢討這塊
台灣的悲哀就是
藍、綠兩邊各自講幹話
自己有問題的地方不提 拼命指著對方的鼻子罵
如果兩邊都有問題 便很有默契的假裝沒看見 把人民當笨蛋
遴選機制、兼職問題不會只在管案造成影響
如果不藉由這種機會去處理癥結問題
讓類此問題不再發生
台灣又怎麼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