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目前的立委選舉制度 是參考日本的並立制 台灣稱作單一選區兩票制
就是有73席的立委是由73個選區個別選出 外加34席的政黨名單席次
目前有日本、韓國、俄羅斯、菲律賓等21國都是採用這種選制
但上述大部分的國家 都會允許雙重提名
就是可以同時選區域立委 又同時列在不分區名單上
好處是可以鼓勵政黨去積極經營艱困選區 又保障候選人依舊可以靠不分區復活
像是黃國昌如果選汐止沒上 如果排在時代力量不分區第一位 依舊可以連任
包括民進黨的蕭美琴可以繼續挑戰花蓮、國民黨的柯志恩可以跳下來挑戰高雄或屏東
但台灣的立委選舉卻沒有這樣的規則
其實這不涉及憲法 韓國也在2012年沒修憲情況下就改成雙重提名
大家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