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同志必須說服大家為何專法是歧視。

作者: room308 (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   2018-11-30 13:41:21
挺同的同溫層超厚,搞不好比覺青還厚。
簡單說,我覺得現在對同志運動最佳的解法,就是趕快拿到制定專法的話語權。
把 專法=歧視,不知道是哪個天兵想出來的策略,根本就自掘墳墓。
這樣操作的結果,就是這個公投出來後被解讀為800萬民意反同...
為什麼不說,挺同已經是全民共識,大家都認為要挺同。
只是大家對於要用民法還是專法,仍有不同意見,所以要公投表決。
這次結果證明,有800萬人認為同志權益需要保障,都是挺同的。
只是他們覺得應該要用專法來保障。
要達到一個社會運動的目的,除非只是要自爽、或是要營造自己成烈士。
不然,不是應該要盡量增加朋友、少數敵。就算有人不是100%認同,至少
不要讓他們受不了出聲反對你,不是這樣嗎?
還有人說公投違憲,明明大法官說的白紙黑字很清楚,重點在能「使相同性別二人,
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達成婚姻自
由之平等保護」,用專法、專章、特別法什麼的,基本上都可以。
https://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_1.asp?expno=748
".....慮及本案之複雜性及爭議性,或需較長之立法審議期間;又為避免立法延宕
,導致規範不足之違憲狀態無限期持續,有關機關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
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以何種形式(例如修正婚姻章、於民
法親屬編另立專章、制定特別法或其他形式),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
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
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逾期未完成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以經營
共同生活為目的,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婚姻章規定,持二人
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並於登記二人間發生法律上配偶
關係之效力,行使配偶之權利及負擔配偶之義務...."
※ 引述《Ifault (Not my fault)》之銘言:
: 說真的 同志結婚是 勢在必行 大法官也同意了
: 但同志們必須說服各位 為何專法是歧視 而不是要大家接受同志 不討厭同志
: 像我不是很喜歡同志 但我尊重他們可以結婚啊
: 說真的 誰結不結婚關我屁事? 我自己都結不了婚了
: 但各位 覺得該如何 說服 立專法=歧視 呢?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18-11-30 13:42:00
專法就是歧視 同志異於常人
作者: dragonne (爛人)   2018-11-30 13:42:00
其實大家心裡都清楚就是挺同反同對決,所以才會崩潰
作者: room308 (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   2018-11-30 13:44:00
就算心裡知道骨子裡是反同,要是我也會操作成全民挺同先搶到制定專法提出草案的話語權再說
作者: zxc25361 (GooDLIN)   2018-11-30 13:44:00
專法=歧視這個我也不解,但是同性戀卻很在乎 玻璃心破了
作者: sokayha (sokayha)   2018-11-30 13:44:00
異於常人又怎樣 比常人身強體壯也是異於常人不要自己心虛怪別人好嗎
作者: room308 (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   2018-11-30 13:45:00
信不信,現在反同陣營絕對有人已經開始擬專法了...同志陣營準備好,接下來連同志專法的話語權都被拿走嗎?
作者: sokayha (sokayha)   2018-11-30 13:45:00
大家祝福你們給個專法還不要 一定要一步到位誒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8-11-30 13:46:00
同性戀如果真的相信民法支持會過半 怎麼沒有幾個人公開出櫃的
作者: yuxds (cody)   2018-11-30 13:46:00
同志運動 最大的錯就是找了一堆白癡當他們的代言人
作者: room308 (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   2018-11-30 13:46:00
這次反同因為大法官解釋,不敢明目張膽反,弄個專法公投
作者: gfhnrtjpoiuy (against all odds)   2018-11-30 13:46:00
同志除了心目中的理想世界以外都不要 真的很難伺候
作者: dragonne (爛人)   2018-11-30 13:48:00
同志現在忙著內鬥追殺,教會已經快把專法寫好了XDD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8-11-30 13:51:00
專法根本智障,會接受根本接受自己異於常人。
作者: sokayha (sokayha)   2018-11-30 13:54:00
問題不放在結婚 而是想改變整個世界 那就乖乖被世界反撲
作者: f124 (....)   2018-11-30 13:54:00
話語權? 不好意思 他們拿不到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8-11-30 13:54:00
一個正常人,會接受自己像殘障、原住民、婦女一樣弱勢?
作者: berryc (so)   2018-11-30 13:54:00
樓上中肯
作者: ihx00 (捏加聽)   2018-11-30 13:55:00
沒有錯,同婚根本只是個假議題,他們是想整個改造想法
作者: sokayha (sokayha)   2018-11-30 13:55:00
所以是在弱勢什麼?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8-11-30 13:55:00
我很同意這些同運圈嘴臉令人厭煩,但專法絕不是解答。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18-11-30 13:56:00
想一步登天是不可能的 應該先求有再求好
作者: yuxds (cody)   2018-11-30 13:56:00
阿所以你是瞧不起原住民?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8-11-30 13:58:00
所以同性戀不是弱勢,卻有專法,這不是歧視...?先求有再求好根本作死自己,專法一出,框架就在那了。我可不認為反同團體還會給你求好的機會。
作者: sokayha (sokayha)   2018-11-30 14:00:00
專法到底哪有歧視了 "新型態""進步思想"不行嗎還不是隨人定義"不同"的點在哪
作者: room308 (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   2018-11-30 14:01:00
是啊,專法一出,框架就在那邊,還不趕快去搶話語權?不要連專法的話語權都被反同團體搶去,那面子裡子全輸
作者: berryc (so)   2018-11-30 14:03:00
真正被歧視的是近親戀..刑法還有亂倫罪咧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8-11-30 14:04:00
呵呵呵專法一出,就像註記一樣被貼標籤,接不接受在個人。接下來又要扯到人獸了嗎?XD
作者: fujiaya (Aya36)   2018-11-30 14:05:00
你要怎麼定義正常?原住民和婦女哪裡不正常?
作者: hornoutwww (野雞騎士)   2018-11-30 14:08:00
正在定義同志不正常的就是教會啊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8-11-30 14:08:00
弱勢跟正不正常是兩回事。一個殘障的同志叫做弱勢,不叫不正常又弱勢。性傾向沒有正不正常,這個應該先釐清。
作者: ray90910 (秋風夜雨)   2018-11-30 14:11:00
專法到底哪裡有歧視貼標籤了?
作者: Kao0117 (KKao)   2018-11-30 14:12:00
明明給予一樣的權利義務卻用專法區隔不是歧視不知道是什麼?原住民有專法是因為法律給他們優惠性保障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8-11-30 14:12:00
一樣是正常國民,為何有人要用專法有人不用?這就是荒謬的地方。這跟黑白人用不同法律基本是一樣的。歧視可以放心底,可是權利義務大家是一樣的。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8-11-30 14:15:00
專法會有什麼註記 刻在臉上嗎又不是皮膚黑就不一男一女 也不會皮膚黑就不能生小孩如果真的覺得都一樣 那入民法後 不可以男男或女女需求提出修法要求 因為都一樣 一男一女不需要 你們也一定不需要
作者: Kao0117 (KKao)   2018-11-30 14:22:00
重點是明明權利義務關係一致卻還要立專法本身就是一件違反法律原理原則而且很奇怪的事情啊 照這樣說難道我們的公司法也要拆成無限公司/兩合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四部專法嗎XD
作者: berryc (so)   2018-11-30 14:23:00
所以要反歧視的有沒有幫幫可憐的近親戀族群啊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8-11-30 14:26:00
我覺得應該幫的是備受歧視的單身族群,不論男女喔。XD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8-11-30 15:01:00
硬要追求所謂的絕對平等 很理想但不實際
作者: mimikillua   2018-11-30 17:26:00
同志就是異於常人啦 不然是正常人喔?整天蓄意散播愛滋病 有想過別人的感受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