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我是說假設啦,他有找到好幾千證人,這些證人通通用書面或口頭表示
1.因為受到了手機直播電視的影響認為姚輸定了,所以改投柯文哲
2.因為久站所以太累了,最後放棄排隊就沒投票,害丁丁票不夠
3.因為聽到有人在隔壁開票,聽到丁的票好多,哇不行要快救阿北,姚姚抱歉囉
4.因為聽到有人在隔壁開票,聽到姚的票超少,沒救了,改投阿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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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如此類的,通通都沒有實物證據,只有證人的自白。法官會不會採信?
所謂實物證據就是你要證明你的確在選票上蓋了印章給誰。但是除非錄影,否則根本
無法證明,誰曉得你是不是空口說白話。這個證據因為秘密投票的關係無法提供。
言歸正傳,如果只有證人自白,法官會不會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