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公投法要修!

作者: Festo (Festo)   2018-11-24 10:34:15
我覺得讓大家排好排爽一次也好。
我早就說了,公投題目不可以這像寫,
要規定簡短,直接,不能繞很多圈的問法。
ㄟ,公投耶。
又不是在考閱讀測驗。
一定很多人要讀題目讀很久,還懷疑這是在問殺小。
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
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我敢說一定很多人要讀兩三遍才知道這在問甚麼。
好,讀懂了,下一題。
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
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臨老蘇咧,這不是剛問過嗎?
這兩題哪裡不一樣?!在反覆看一次。
簡單點,
你是否同意在國小實施同志教育?
很困難嗎!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7-11-24 10:34:00
就法律人自作清高
作者: sa080691 (帕森)   2018-11-24 10:35:00
真的,問題搞成這樣超煩,很容易投錯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8-11-24 10:35:00
一堆人真的會覺得 這題不是剛剛才問過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8-11-24 10:35:00
他們覺得這樣的文字才叫有水準
作者: fantasy14 (我可以看見嗎)   2018-11-24 10:35:00
變成考中文跟智力測驗
作者: MVPGGYY (MVP)   2018-11-24 10:36:00
這是故意玩文字遊戲的啦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8-11-24 10:36:00
國家會爛 就是這群人搞爛的
作者: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18-11-24 10:36:00
現行法律就是這麼愚蠢 只要你能過連署人數 再腦殘的問題都可以成案
作者: f22313467 (軍曹)   2018-11-24 10:36:00
超低能的 兩個如果一起通過要怎麼弄?一整個邏輯矛盾
作者: tsgd   2018-11-24 10:36:00
法律人的素質很高啊啊啊
作者: wcm (雲)   2018-11-24 10:37:00
第二個立法不見了,情感教育、性教育不見了
作者: NSKB (*^^*)   2018-11-24 10:37:00
混淆視聽 居心叵測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8-11-24 10:38:00
我爸是大學教授 他拿到選舉公報 花了一個小時研究公報
作者: pttxo (火頁很久)   2018-11-24 10:38:00
用文字包裝相同問題 應~~ 不該~~ 不應~~ 該~~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8-11-24 10:38:00
為什麼沒有不准同婚的公投? 全民意志不能推翻大法官嗎?
作者: f22313467 (軍曹)   2018-11-24 10:39:00
違憲啊
作者: amaru03 (Amaru)   2018-11-24 10:39:00
真的不一樣.....
作者: wcm (雲)   2018-11-24 10:39:00
要簡單的問法,就好像幾千億預算,幾行字就要求審查一樣不想思考只想簡單的二分法,才是政治爛的原因吧
作者: wansincere (無印良品)   2018-11-24 10:41:00
有些地方的投票所排隊地方還沒遮陽的 等很久就算了還在那曬太陽 真的是賭爛
作者: same60710 (乂加藤小惠乂)   2018-11-24 10:41:00
大法官>全民意志沒錯啊
作者: zazard (I'll be)   2018-11-24 10:43:00
因為立案的一定都法律人阿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8-11-24 10:43:00
那叫做 大法官反社會好嗎!? 什麼大法官>全民意志 呸~
作者: mark2165 (greggpopovich)   2018-11-24 10:43:00
一個在細則 一個在法啊
作者: THCxyz   2018-11-24 10:44:00
制度就那樣 提釋憲案的人是明知會有這樣的結果才提的
作者: ARTORIA   2018-11-24 10:45:00
本來就不該辦這種 浪費錢而已
作者: wcm (雲)   2018-11-24 10:46:00
制度就是這樣,憲法最高,人民意志可以推動修憲而大法官只有釋憲沒有修憲的權利
作者: PttWaHaha   2018-11-24 10:49:00
嚼青最愛公投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8-11-24 10:49:00
憲法本來就是最高準則,不爽就修憲像人權議題本來就不能用投票決定
作者: precia (.....)   2018-11-24 10:54:00
我覺得敘述已經很短了 沒耐心其實可以不用看理由書意見書
作者: shun2249 (shun)   2018-11-24 10:54:00
被這些人玩爛了 連其他選舉也被拖下水 傻眼
作者: roger50409   2018-11-24 10:56:00
公投那個題目真的是很智障
作者: itachi0609 (紫苑)   2018-11-24 11:11:00
這問題真的像在整人
作者: kenro   2018-11-24 11:27:00
題目設定真的都蠻智障
作者: Falagar (天生玩物營養人)   2018-11-24 11:34:00
你是否"同意""廢除"114年"中止"核電的法條....幹!!!!
作者: licochen (lico)   2018-11-24 11:42:00
應該是故意的,背後有目的
作者: pinkcircleee (粉圓)   2018-11-24 11:57:00
最後一題真的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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