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yuyang (Cloud)》之銘言:
: 如題
: 聽說這個公投是諮詢公投
: 毫無法律效益
因為贊成與反對,與法條的成立與廢除無關,所以是諮詢用的。
除非是創制與複決,否則其他類型的公投都是在投爽的。
而且,公投的用意是在兩方均勢的情形下,去取得多數決而推動/廢止政策。
現在變成一堆少數派來嘩眾取寵,來自取其辱而已。
: 所以
: 我可以公投
: 1.廢除諮詢公投
: 2.成立強制性公投
: 的公投嗎?
現在公投的低門檻,說穿了就是為了讓少數派可以來擾亂整個社會而已。
而且是全民為了他們來買單。
一個想法要落實到法條,就像騎車強制戴安全帽否則罰五百這件事,也是由發起人
(敏感字省略)推動到大多數委員都認知並瞭解選民都能接受後才痛過的。
現在的公投就是跳過這個發起->推廣->認知->共識的過程,直接來二選一。
也就是兩千三百萬人的共識,會被這個不足一百萬的少數派所干擾,必須要用出來
投票的方式才能夠暫時阻止這些人來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