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2018全國公投案不懶人包(七)第13案

作者: ReiFan (說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18-11-23 13: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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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公投有九案是重大政策之創制,根據公投法第30條,通過的公投案應
由行政院立法院議會研擬審議,應於下一會期休會之前完成審議程序。
而也有一案是重大政策之複決,被直接指定廢除通過的法律將在投票完畢
後最晚十日開始失去效力,不需各政府機關審議執行。
重點在於創制案明定完成審議的期限,而複決則是直接讓該法律失效
我想可以將這次公投看是人民督促政府趕快去執行某一特定議題政策,或
直接刪除不認同的法條的一種管道。
目前網路上已經有很多種版本的懶人包教你如何『一次搞懂十個公投案』
但老實說,為了濃縮簡化成懶人包,難免都會附帶不少個人立場進去。
為了進一步縮小個人立場成分,我決定作『不懶人包』,一篇只聚焦一案
,收集我個人認為的客觀資料,但我不下結論,僅供大家參考。若有更新
的資訊也會在此補進。
這次中選會表示可以帶小抄進場,我們可以每天花點時間研究一兩題,寫
好屬於自己的答案後帶進場一次抄完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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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案: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
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
提案性質:重大政策之創制
第13案主文、理由書、政府機關針對公民投票案提出之意見書
https://web.cec.gov.tw/central/cms/pv_proclam/28779
意見發表會節錄
行政院、立法院、民間都未推派反方代表,為本次十案中唯一「沒有反對
意見」的發表會。
提案方意見:
◎第一輪正方朱孟庠
「中華台北」名稱把台灣鎖進中國的架構裡,但是我們的根是在台灣不是
在中國,所以我們要從東奧正名開始,凝聚台灣的主體認同,台灣的國家
共識,殺出一條出路。
中華台北的名稱往往讓選手的國家認同混淆。本公投案的同意票越高,國
際遊說的力量就會越大,2020年我們的政府就能大聲的依法在國際奧會說
我們的名字叫台灣。
根據《奧林匹克憲章》第三十條,國家奧會的名稱必須反應領土範圍和傳
統。雖然洛桑協議決定了「中華台北」,但我們可以重新再簽新的協議,
不需要抱著老舊的洛桑協議不放。
◎第二場正方楊忠和
選手的權益絕對不會受到影響。
◎第三場正方劉敬文
劉敬文表示,東奧正名訴求合情合理合法,完全符合奧林匹克憲章規定、
符合奧運精神,更未違反洛桑協議,他提到在歷史上荷蘭、蘇聯、伊朗等
國家都申請改名過,從來沒有一個國家奧會因為訴求改名而被停權,也沒
有選手因此喪失比賽權益。劉敬文說,保障選手參賽是國際奧會非常重要
的原則,除非選手服用禁藥或嚴重違反運動精神、奧林匹克憲章規定等,
否則不可能會禁賽。
過去國民黨要求用中華民國名義出賽違反奧林匹克憲章,其實歷史真相是
國際奧會希望中華民國使用「台灣」,不要用和中國牽扯不清的名字,但
國民黨堅持,導致台灣選手被迫自行退賽或是禁止出賽。
◎第四場正方黃居正
黃居正指出1981年中華奧會與國際奧會簽署的洛桑協議,屬於兩個私法人
締結的協議,沒有不能協商或修改的問題,因為洛桑協議並非國際法。國
際奧會也不需要有洛桑協議才能讓台灣運動員參加奧運,洛桑協議本身更
無禁止更變名稱,甚至國際上透過合法程序要求國際奧會修改名稱的國家
不記其數,也沒有一個被停權或除籍的例子。
◎第五場正方陳永興
在洛桑協議前,1981前,我們用過三次台灣名義參加過奧運。1960年羅馬
奧運就是用台灣名義參加,那年楊傳廣得到十項全能銀排,1964年東京奧
運也是用台灣,1968年墨西哥奧運也是用台灣。
反對方意見:
11月16日,國際奧會IOC來函
https://goo.gl/wgxz4g
射箭國手雷千瑩說,「一開始只當這是一個議題,民主社會的常態,不過
當IOC第二次、第三次來函時,選手開始擔心參賽權受到影響。」奧會人協
會秘書長杜台新提到,「跟我們有關的議題,也希望事前被尊重,但未經
過運動選手調查、同意,貿然提出這個議題,滿足某些人的政治目的,卻
影響我們運動員參賽舞台影響非常大。」
黃亭茵說,當別人在娛樂時,體育選手選擇加強訓練,或休息治療調整身
體狀態,目的是為了維持戰鬥力,代表國家站上國際舞台,「我們才是這
個公投的最大關係人,希望各位能給予我們後盾與舞台發揮,我們的精神
是同在的,回饋也是相對的。」
周天成指出,正名運動的人說「不會影響選手參賽權」,就像牙醫師跟病
人說拔牙不會痛,醫生不會痛,痛的是病人。
[wiki]
https://zh.wikipedia.org/wiki/洛桑協議
洛桑協議為1981年3月23日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沈家銘與國際奧林匹
克委員會主席薩瑪蘭奇在洛桑國際奧會總部簽訂的「國際奧會與中華台北
奧會協議書」,內容確認了中華奧會的名稱、會旗、會徽,使中華奧會得
以和其它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擁有相等權利,參與各項國際運動組織。中
華民國在之後陸續運用類似模式參與許多和奧會無關的國際組織或會議,
這種參與方式也被媒體甚至中華民國官方稱為「奧會模式」[3]。
https://zh.wikipedia.org/wiki/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_(中華民國)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8-11-23 14:01:00
說真的 運動員我沒差 就投贊成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11-23 14:06:00
請支持東奧正名
作者: omyg0d2007 (歐買尬)   2018-11-23 1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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