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1124選舉基本教戰(4)--淺談公投法修法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18-11-20 19:52:36
這篇寫在這次1124公投選舉的十個案子介紹之前,
我們先淺淺的討論去年年底通過的公投法修法。
誠如上篇所講的,
這次的公投選舉,受到這個修法影響甚大,
我覺得有必要先拿出來介紹。
首先,這次公投法修法主要就是三個重大改變:
1.公投三程序(提案、連署、投票通過)門檻皆大幅降低
2.發動公投者範圍,從公民與公民團體,新增了國家機器行政院
3.跟國土變更、修憲、兩岸政治重大協商、以及主權等敏感議題,不在公投法範疇內
首先大家最有感的應該是第一點了,
提案人數門檻從本來的上屆總統大選總票數的千分之五,
一口氣降到萬分之一,整整降到原本的五十分之一。
連署成案門檻也從原來的總統大選總票數的5%,
降到剩下三成的1.5%。
而公投案投票通過的門檻,也從原本的雙二一超級鳥籠
(至少公投案的有效票數要占投票權人總數一半,且同意票過半才能通過),
門檻一次從50%選舉權人總數降到25%,
而且變成相對多數決,
因此幾乎已經不可能有什麼拒領公投票就等於杯葛公投案這種事情了,
因為對方要拚25趴根本樂勝樂勝,
現在1124的這場公投票,你如果不希望案子投票通過,
那消極杯葛的效果已經是微乎其微了。
把鳥籠公投拆掉這點我覺得很讚賞,
但我還是覺得門檻25%太低了。
我們台灣的選舉投票率大概是65~75%,
我認為門檻應該設略高於這個數字除以二,
大約設35%~40%左右,公投議題的鑑別度才會出來。
這就跟老師出考題一樣,鳥籠公投就好比老師出題出超難,
結果大家都不及格,考題根本沒有鑑別度。
結果一修變成老師出題簡單到爆,
大家都一百分,同樣沒有鑑別度。
事實上,公民投票的意義在於凝聚出尚沒有建立社會共識的重大議題,
按這個標準,把門檻設在合理的定位點是很好決定公投議題價值的方法,
要不然現在阿貓阿狗都能提案(1800人),
連署還變得更好過,重大議題需要尋求共識的點在哪裡??
不過也有人主張不應設防,投票零門檻讓選舉人自行決定參與程度比較好。
Anyway,上面這些也不過只是我個人的看法。
好了我們言歸正傳,
公投步驟一的提案門檻變超簡單,
公投步驟二的連署門檻也變簡單,
甚至公投步驟三的投票成案門檻也降低,
甚至公投年齡門檻也從20歲降到18歲,
換句話說你如果1124時只有洗腳水,
雖然不能投九合一,你照樣可以投公投。
第二點讓公投議題的主導從公民團體擴展到行政機關,
而大家都知道行政院後面是我們的總統,
換句話說我們政府如果碰到不想碰的東西,但是又硬是想硬幹的時候,
現在是可以以公投決定全民共識這種手段來取得一定程度背書跟支持的。
第三點就耐人尋味了,
以前國民黨搞鳥籠公投法其最終目的,
就是怕有他們眼中的台獨賤民們不知死活(這是他們自己的觀點),
讓憲法國土定跟統獨議題整個爆炸,
所以特地搞了一個"大家都別想通過"的笑話鳥籠。
換句話說,其實他們自己也知道,台灣人對統獨議題的主流看法,
早就跟他們的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已經差十萬八千里了。
現在民進黨做得就高明多了,
他們依然不敢把兩岸主權問題搬上檯面給人民決定共識,
但是他們一邊把門檻降低讓公投法不再形同虛設,
一邊又把兩岸主權敏感議題排除在公投選項之外。
打個比方,
如果鳥籠公投就像是肝有腫瘤,結果外科醫生國民黨把整顆肝都割掉,
那這次公投修法,比較像是外科醫生民進黨直接把腫瘤患部切割掉,
而這顆名為全民公投的肝,大部分還是新鮮健康的,
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不過我們現在知道了,
藍綠兩黨都把"統獨問題交付全民決定"當成腫瘤一般的存在。
時代力量就對此超不滿的,還差點要跟蔡英文吵架。
總之這些都是題外話了,
我要講的是:
因為門檻大幅度降低,
過去2004跟2008那六個胎死腹中的全民公投案,
那種靠消極不表態來杯葛公投的模式已經不適用,
已經沒有照辦煮碗的意義了。
你反對某個公投案,
請堂堂正正站出來反對,跟同意方PK。
同樣地,同意方也是跟反對方PK,
不是比門檻,而是比同意的人多還是反對的人多。
就是這樣,
無論你贊成還是反對這十個公投案,
只要你對這些議題有意見,那就去投票吧!!!!
我們下一篇來聊聊這次公投的前三個案子,
也就是國民黨提的中華民國第7、8、9號公投案,
駕~~馬大~~~~
作者: sa080691 (帕森)   2018-11-20 20:03:00
感謝懶人包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8-11-20 20:06:00
台灣統獨問題是由美國決定的 不過台灣人可以表達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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