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萬華爭取20年 柯P看一看就做了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8-11-16 10:38:37
※ 引述《PPLsea (人海:人生就是要不斷努力)》之銘言:
: 什麼叫收割知道嗎?
什麼叫做不懂法律又閱讀能力很差你知道嗎
: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73126
: 這是2016年的新聞.
: 位於萬華區的榮民印刷廠,自二○○○年裁撤後,二○○四年變更為公園用地,但因土地
: 及地上建物是退輔會安置基金財產,經中央與地方多次協商,北市府二○一四年以九百六
: 十三萬元購得建物,再分八年編列預算購買土地,但卡在使用年限問題,一度無法報廢拆
: 除。
2014年郝龍斌購得建物後,最重要的問題就是買來以後拆掉這個建物,
但你公有財產管理如果是不動產工廠廠房的話 根據規定使用年限要45年才能報廢
那時候郝龍斌就是沒想到解決的方法(或是懶得想)
: 柯文哲去年九月十三日到場會勘後,當場要求以使用用途已變更、海砂屋有公安疑慮為由
: ,敲定三個月完成報廢,落實該處成為四○八公園。
柯文哲作的就是這個部分,用公安疑慮報廢該公有財產廠房,事情解決
你講的好像一副柯文哲是等使用年限到了 順便來看 所以才順便拆掉而已
然後你一定是想講沒有前面馬英九跟郝龍斌 哪輪得到柯文哲解決使用年限問題
那就好玩了 郝龍斌當了八年市長 其中有六年是馬英九當總統 兩個人是同黨的
如果真的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會拖到2014年才完成建物價購 你也太唬爛了
要說馬英九八年因為被陳水扁卡了沒辦法解決那就了 自己同黨六年都沒辦法解決
等到最後一年了才來搞 還怪別人說是收割 不是很好笑....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8-11-16 10:40:00
閒置建物要列管啊 他就是放到可以報廢 不會說他錯 但就是..
作者: Stigmata (賣女孩的小火柴)   2018-11-16 10:42:00
我真佩服你 在做這世界上最難的兩件事之一把觀念放進別人的腦袋裡
作者: bluewild (bluewild)   2018-11-16 10:42:00
就鄉愿當作做好事~佩服
作者: VieriKing (Programmatore :))   2018-11-16 10:43:00
我幫1f~但是就是混阿~拖拖拖拖拖到死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8-11-16 10:45:00
推你
作者: anyweather (不知道用什暱稱的年紀)   2018-11-16 10:47:00
啪啪啪
作者: shefu120 (hsu2402)   2018-11-16 10:50:00
推你
作者: taisam23 (美索不達米亞)   2018-11-16 10:50:00
專業打臉 啪啪啪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11-16 11:06:00
(2014購置,2014底郝就下台了,你有沒有搞清楚時間軸)
作者: bbbing (無)   2018-11-16 11:09:00
為什麼搞到2014購置? 他不知道他2014是最後一年?這反駁是在反串吧XDDD
作者: chkao (haha)   2018-11-16 11:33:00
2004就變更為公園用地了,馬郝經過十年到2014才購置9百萬的海砂屋?連地都還沒買……真的是越吵越清楚是怎麼一回事!誰是真正在意人民的大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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