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2018全國公投案不懶人包(一)第7案

作者: ReiFan (說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18-11-15 12: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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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公投有九案是重大政策之創制,根據公投法第30條,通過的公投案應
由行政院立法院議會研擬審議,應於下一會期休會之前完成審議程序。
而也有一案是重大政策之複決,被直接指定廢除通過的法律將在投票完畢
後最晚十日開始失去效力,不需各政府機關審議執行。
重點在於創制案明定完成審議的期限,而複決則是直接讓該法律失效
我想可以將這次公投看是人民督促政府趕快去執行某一特定議題政策,或
直接刪除不認同的法條的一種管道。
目前網路上已經有很多種版本的懶人包教你如何『一次搞懂十個公投案』
但老實說,為了濃縮簡化成懶人包,難免都會附帶不少個人立場進去。
為了進一步縮小個人立場成分,我決定作『不懶人包』,一篇只聚焦一案
,收集我個人認為的客觀資料,但我不下結論,僅供大家參考。若有更新
的資訊也會在此補進。
這次中選會表示可以帶小抄進場,把十題分開來十天研究,寫完之後帶進
場謄寫,輕鬆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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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案: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
提案性質:重大政策之創制
第7案主文、理由書、政府機關針對公民投票案提出之意見書
https://web.cec.gov.tw/central/cms/pv_proclam/28773
反空汙意見發表會節錄
◎第一場正方盧秀燕,反方曾文生(代表行政院)
盧秀燕表示,空汙危害影響全民,這是國民黨推動反空汙公投的原因,要用
每年降低1%火力發電的方式減少空汙。
曾文生表示,政府預計,只要調整火力發電的燃煤和燃氣配比,就可大幅降
低空汙排放量,空汙排放減量的速度花7到8年就能減少35%,所以不該強硬
規定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
◎第二場正方江啟臣,反方林全能(代表行政院)
江啟臣表示,民進黨政府上任以來,錯誤、急躁的能源政策,讓我們不得不
以火力電廠全開的方式來彌補電力的缺口。政府應正視這個嚴重的國安問題
,這是攸關健康、生活的公投,應該透過反空汙公投傾聽人民的聲音。
林全能表示,政府現行所推動的能源政策,不僅可以穩定電力供應,又能降
低空汙,且在無負擔的價格下推動,實為周全方案。國民黨所提出的方案,
只以單一思考,不僅無法有效解決問題,延伸的副作用只會讓症狀更糟。
◎第三場反方立法院無代表
◎第四場反方立法院無代表
◎第五場民間團體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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