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祥輝 Brian Wu FB
這個就對了。
本土社團要求教育部調查並撤消柯文哲論文和博士資格。
是11/8才對。不是11/7。
文件圖檔:https://goo.gl/iKjqcw
今天下午兩點,要在教育部大門前召開
『請教育部調查並撤銷柯文哲論文及資格』聯合記者會
與會人士有:
台灣社社長............張葉森;台灣教授協會副秘書長.......陳俐甫
台灣北社社長..........李川信;博仁醫院心臟外科...........蘇上豪
台灣大學榮譽教授......賀德芬;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蕭曉玲
台灣客社副社長........徐國昌;名作家暨節目主持人.........馮光遠
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楊憲宏
加碼:
許榮棋今天下午2:30到台北地檢署,告發台北市長柯文哲涉犯
刑法第271條第一項之殺人罪、247條第1項毀棄屍體等罪。
許榮棋說:我國法律至今並未開放「無心跳死亡」者之器官捐贈,自屍體摘
取器官進行移植手術,必須為「經腦死判定」者為限。
被告柯文哲於西元2000年至2008年間發表多篇論文,其中皆為利用葉克
膜ECMO灌注遭藥物及阻塞氣球加工致死之所謂無心跳者之腹部器官。
其作法為,明知病人尚有心跳並未死亡,且非腦死病人,卻選定為無心跳器
捐的潛在供體。但依據器官移植條例第四條,除了一定親等親屬之間的活體
器捐,我國只允許屍捐與腦死器捐,並且有嚴謹的腦死判定標準。柯文哲的
所謂無心跳器捐判定,並無法律依據,就自供體摘取器官進行移植手術,已
涉犯刑法第271條第一項之殺人罪。被告於捐贈者身上摘取器官,雖有家屬同
意書,惟該同意書係被告對家屬施以不正確之訊息所得,應無阻卻違法事由
之存在,也涉刑法第247條第一項之毀壞屍體罪。
其間雖有檢察官開立供體死亡証明,但柯文哲顦有隱瞞檢察官其過程有
加工致死之嫌。
柯:謝丞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