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10月26號韓總接駁車

作者: Fed (讓青天白日普照大地)   2018-10-25 22:07:56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沒有要備份文章
: 這個行為非常危險,很有可能構成賄選罪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我也沒有要檢舉(檢舉可以拿獎金)
: 大概12點我會砍文
我直接告訴你沒有。
如果車上3、4人 車資100 平均3、40元 有誰要辦? 有誰會辦?
不必拿這點嚇人或杞人憂天
我再補充一點
高雄市議員張豐藤當年以100元價格,安排公車接送楠梓選民遊高雄港並有便當。
最後地院、高院都是以實際受惠價值100多元,此價值不足以動搖選民判無罪。
再者,熱情支持者不收參加活動人員短程車資,並不違反常情。
這種狀況再衝再殺的單位或檢察官都不會想辦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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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裝好心想恫嚇人不敢搭或想嚇退運將的作法極度不可取,為什麼?
該紋事前載明是限定鳳山車站、捷運大東站到集會地點
有多遠? 一個起跳價、一個大概100元。
就連只載1個,光金額都不一定構成。如果載2個,根本就完全碰不到邊。
畢竟,這不是直接塞錢、塞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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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違反的是如果你以回屏東投蘇清泉一票、回台南投林義豐一票、
回鄉下投陳其邁一票,明確設定投票希望對象,我就免費幫你從高鐵站載你到正常車資
300、400、甚至500元的鄉下老家,這才有可能觸及賄選。
作者: Senga41 (kevin)   2018-10-25 22:09:00
他說有就有啦XDDD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10-25 22:10:00
其實我認為還是要收錢 多少不是重點 就當振興一下高雄經濟
作者: Watson0620 (Watson)   2018-10-25 22:17:00
其實可以一樣給車資,再由司機大哥大姐日後載客把零頭免去,然後請乘客可以去用心看韓國瑜再來決定支不支持
作者: aiguo (金門小刀)   2018-10-25 22:26:00
就讓他們21號去檢舉吧!嫌我其邁票太多這不是有沒有執法人員會不會辦的問題,是根本沒有違法不然其邁那場早就違法了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10-25 22:29:00
理念相近 又替你服務的這種我反而會多給
作者: esienhour (Benson)   2018-10-25 22:58:00
只要不是韓出的就不違法不要只想騙草包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8-10-25 23:08:00
我要睡覺刪文了,我只能祝福載韓粉不會載到警察,可以順利開到韓的造勢會場不是直接開到警察局做筆錄不然好歹收個30元吧,30元一定拿得出來吧to esienhour:選罷法99條沒說候選人買票才犯法,義勇軍買票也犯法,不然黃俊英的走路工事件就不會黃俊英沒罪,走路工有罪了
作者: Fed (讓青天白日普照大地)   2018-10-25 23:30:00
載到警察也不會有人理啦 根本就不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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