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北市發言人正式回應日日春了(市長新聞稿)

作者: home2588 (home2588)   2018-10-24 21:21:21
※ 引述《hithaman (hithaman)》之銘言:
: 來源:http://bit.ly/TaipeiCityHall_10715241538
: 標題:
: 臺北市政府回覆
: 日日春互助關懷協會
: 「臺北市落實性交易合法化的具體政策」
: 及訴請市長約見時間之回應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秘書處媒體事務組
: 內容:
: 有關本市日日春互助關懷協會於
: 今(24)日上午約10點30分至臺北市政府市政大樓前
: 就「臺北市落實性交易合法化的具體政策」召開記者會,
: 針對該協會之訴求臺北市政府
: 業已規劃3個階段推動,
: 首要面對的課題即是
: 取得社會有設置需求之共識
: 及請中央函釋相關法令,
: 其次
: 進行自治條例及管理辦法之研擬,
: 最後為
: 地點評估與選擇。
: 就取得社會共識部分,有民眾業於
: 107年5月30日於本市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 「i-Voting提案」區
: (網址:http://bit.ly/2q4QHlY)
: 提案「於林森北路設合法性專區
: 稅收幫助街友等弱勢團體」,
: 並於107年6月12日通過附議、
: 7月12日召開審查會議,
: 由於議題涉及是否設置專區、地點選擇、
: 稅收使用等諸多議題,將待提案人
: 將題目聚焦及機關評估後再續審。
: 該提案內容亦公開以供民眾瀏覽與進一步
: 了解辦理情形。
: 至於報請中央解釋部分,經濟部已函復
: 因案涉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相關法令規範,
: 故未開放增列「性工作產業」之營業項目。
: 爰此,針對中央各項法規配套及解決
: 是否符合當前社會狀況,仍需適時釐清。
: 臺北市政府發言人劉奕霆表示,市府對於
: 性產業專區之議題本就保持開放態度,
: 只要在不扺觸法律的規定之下,
: 歡迎各界提供多元意見並進行討論;
: 目前亦在取得共識中,若有共識後市府亦將
: 函報中央配合修法;
: 至於要與市長會面更可透過行政作業來安排,
: 市政府也非常樂意與各團體進行溝通。
: 資料更新:107-10-24 15:38
: ____________
: 總結一下重點:
: 台北市規劃了三步棋
: 1. 取得社會共識及中央要配合修法
: (我想是法條要增列性交易等營業名目
: 政府才可以徵稅/交稅/找警察去維護治安等)
: 2. 訂定台北市合法產業的自治條例及管理辦法
: 3. 尋找及評估合法產業的地點
: 第一步棋 大熊在新聞稿中已經交代進度
: 等待提案人要蒐集意見後 繼續進行審查
: 經濟部說會影響社會秩序維護法
: 所以準備要換立法院背鍋了嗎
我在想,如果中央立法各縣市能設立性專區,
其稅收由各地方各自使用,這樣會不會很多地
方都會很快搶設性專區呀XD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8-10-24 21:22:00
地方稅xdd
作者: hanslins (hanslins)   2018-10-24 21:23:00
不會,只要敢設,婦女票跑光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8-10-24 21:23:00
所以我才說法院要做出統一見解~沒有專區嫖娼都不罰無罪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8-10-24 21:29:00
判例可以統一法律見解
作者: benpanyen (華飛)   2018-10-24 21:29:00
婦女票會增會減很難說吧!
作者: YOTO0282 (Alex_Yoto)   2018-10-24 21:31:00
講的好像只有男的有性需求,女的沒性需求。假道學即然設專區,牛郎店也能集中管理,當台灣沒牛郎店嗎?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8-10-24 21:35:00
台灣有哪一天哪一個地方不假道學嗎 真的難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8-10-24 21:37:00
同意 立法院立法最快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8-10-24 21:58:00
就大法官當年釋憲 罰娼不罰嫖違憲時,沒料到有這種規避法後來同婚釋憲大法官就學精了,以2年為期限
作者: ryoma1 (熱血小豪)   2018-10-24 22:01:00
牛郎店可能消費力還比較高勒...別小看女性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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